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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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成立于1998年6月,2000年5月正式挂牌开展工作,内设综合处、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和昌宏路派出所。2008年3月,随着经开区实体化管理,分局托管了原呈贡县公安局洛羊派出所、水海子派出所和官渡公安分局的阿拉派出所。自成立至今,分局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经历了“起步、壮大、正规化”三个阶段,从单一型治安职能的公安分局转变成了与各县(市)区相同的、具有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职能的区级公安分局。
主要履行以下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市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掌握控制危害辖区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案件的侦破工作,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重大经济犯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组织指挥重大系列案件的侦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统一行动。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指挥处置重大骚乱、重大群体性事件、非法游行、非法聚集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司法活动和重大治安事故,侦破重大治安案件。组织实施全市消防工作,组织指挥重特大火灾的扑救和其他严重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承担执行有关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制定全区公安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安宣传和公安系统的表彰奖励活动。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和重大事项的督察;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领导和管理列入区公安局序列的公安机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分局将以COP15大会等重大安保任务为重点,打好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攻坚战,把管控触角延伸到社区的每个单元格,推动经开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担负起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政治责任。
1.加强政治建设,党委带头抓主体责任落实,深化“第一议题”制度,深入推进教育整顿,切实过好“政治关”、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紧紧围绕整改提升,抓好抓实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建设,切实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
3.高规格聚焦社会政治稳定,以扫黑除恶斗争为龙头,打好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攻坚战,切实担负起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政治责任;
4.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围绕实战、实用、实效深入开展“大练兵”,在执法执勤实践中发现不足,强化培训、提升本领,确保敢打必胜、能打必胜;
5.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通过问题整治整改、执纪倒逼、奖惩激励,拧紧责任链条、筑牢思想防线,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
6.高标准强化治安基础要素“大起底”行动和“三查三告知”,按照“人干净、地干净、物干净”的要求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7.高维度打造一张各层级警力和群防群治巡逻防控力量相互支撑,智慧安防社区、小区和企业园区与城市报警监控系统相互补位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网;
8.高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把管控触角延伸到社区的每个单元格,推动经开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为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4人。其中:行政编制17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25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664.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47.15万元,占总收入的99.1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7.25万元,占总收入的0.86%。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50.44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新入职5名在编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由60人增至125人,新增COP15大会安保经费项目。
具体收入占比分布图如下: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3,59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4.11万元,占总支出的74.09%;项目支出3,523万元,占总支出的25.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28.0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新入职5名在编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由60人增至125人,新增COP15大会安保经费项目。
具体支出占比分布图表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关、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74.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7.06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新入职5名在编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由60人增至125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23.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5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09%。
具体基本支出分布图如下: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构、下属派出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1.0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新增COP15大会安保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总金额3,523万元,其中:COP15大会安保经费682.30万元,公安信息化建设经费630.69万元,政府采购项目经费609.24万元,物业管理经费452.6万元,刑侦治安、办案补助等工作经费567.28万元,勤务辅警工作经费201.38万元,巡特大队、昌宏派出所和警务岗亭租用专项经费108.62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专项支出49.95万元,其余维护、补助、文化建设经费共计220.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7.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与上年对比增加1005.6万元, 主要原因为2021年新入职5名在编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由60人增至125人,新增COP15大会安保经费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90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4%。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行的日常办公支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及发展目标的专项工作的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民警文职人员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3.86万元,支出决算为72.48万元,完成预算的6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2.48万元,完成预算的6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修理费及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3.98万元,下降2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98万元,下降2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4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2.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组织实施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指挥重大系列案件的侦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统一行动。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指挥处置重大骚乱、重大群体性事件、非法游行、非法聚集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司法活动和重大治安事故,侦破重大治安案件。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承担执行有关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和重大事项的督察;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领导和管理列入区公安局序列的公安机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5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42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新入职5名在编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由60人增至125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资产总额6,369.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1.03万元,固定资产6,078.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7.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24.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4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369.16 | 291.03 | 6,078.13 | 365.23 | 5,712.9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9.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6.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2.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无重点项目决算绩效目标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六、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21028014745506
监督索引号5301940050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