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含财政分局、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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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含财政分局、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含财政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含财政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综合管理部
(1)负责围绕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督促检查党工委、管委会各项政策、决定和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
(2)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公文的起草、审核、制发和文电的收发、传递及存档文件的管理;
(3)负责目标管理督查、考勤考核工作;
(4)承办各部门、单位和驻区企业向党工委、管委会的请示、报告事项;
(5)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的秘书和会务工作,起草有关文稿和领导讲话,做好会议各项保障工作;
(6)负责年鉴撰写等相关工作;
(7)负责机要、保密、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8)负责信访维稳工作;
(9)负责应急值守工作;
(10)负责社会治理相关工作;
(11)负责政法相关工作;
(12)负责国家安全相关工作;
(13)负责审计相关工作;
(14)负责接待、会议、调研等工作;
(15)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做好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16)负责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2.财政分局
负责编制年度开发(度假)区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实施和考核预算绩效管理。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统一管理财政专户。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3.生态环境分局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标准;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街道办事处和管委会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管委会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3)拟定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和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及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4)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管委会管理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5)负责辖区内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和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辐射、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7)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制定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监督指导企业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处理环境污染纠纷。
(8)负责辖区内的环境监测、污染源调查、环境统计和信息工作,发布环境质量报告。
(9)负责辖区内的环境执法监察工作,对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10)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综合管理部
(1)加强政治教育,提高服务素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会议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自上而下开展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自查行动,要求各分管副部长开展经常性的提醒教育谈话,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做到警钟长鸣;紧扣部门重点工作,找准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突出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运用好“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学习资源,常态、长效抓好党员学习教育,在参加全区党史学习教育知识竞赛暨第二届“学习强国 学习达人”学习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团体赛获得三等奖,参加昆明市比赛,个人赛中荣获一等奖,机关第一党支部被市委组织部命名为2021年度昆明市“四星级”党支部。
(2)强化以文辅政,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准确做好文件拟办。今年共收到各级来文13000余件,转办6000余件,办理7000余件,将上级的工作要求全面准确地落实到各部门。二是严谨细致做好发文办理。把文件制发作为“以文辅政”的重要环节,今年共计发文517份,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要求得到贯彻落实,今年上报市委办公室备案党内规范性文件13份。三是充分发挥信息宣传作用。围绕全区工作重点、难点、群众关注热点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组织信息编报,全年累计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820篇、约稿160篇,被国办采用6篇、省政府采用55篇,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采用280篇。四是认真做好年鉴编辑。收集整理了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年鉴2021版文稿,为片区资政、存史发挥积极作用。
(3)抓实重点工作,提高服务实效。一是抓实保密主体责任。把保密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今年组织全区干部职工参加保密培训两期,共计460人次,发放保密宣传册5000余份,领取转办涉密文件190余份。二是强化应急管理。2021年总值班室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送各类突发事件62起、形成信息报告155期,坚持做到“五必报”,应急工作取得了成效。三是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充分发挥多级联动,积极开展法治信访、阳光信访、效能信访、责任信访建设工作,2021年,受理符合办理条件的群众信访事项6130件,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349件、“12345”市长热线5708件、电话交办件25件、督办件7件,无超期案件,办结率100%;无进京上访人员。四是充分发挥目督考核“指挥棒”作用。共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级部门督办事项216余项,报送督办件158件,下发分解立项督查通知120件,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件19件,已办结14件,推进中5件,实现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督查。五是认真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职责。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纳入管委会对街道和各部门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街道、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矛盾调解工作格局。六是切实肩负起疫情防控责任。各责任科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职能职责,下班不下岗,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中文件处理、督办问效、社会维稳的职责,将上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会议精神迅速准确传达到责任部门并督促落实,安排部署好疫情防控中综治网格划分工作,全面排查处置疫情防控中的不稳定因素。七是认真落实创文常态长效包保责任。组织人员开展常态化创文值守,做好包保区域创文工作,在多次检查中关键环节均未失分,创文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4)优化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效能。一是全力做好后勤服务保障。推进精细化会务接待,今年圆满完成大小会议1070余次的会场布置和会务保障工作;在办公区域增加125个监控探头及配套设备,使机关办公区域安全处于可监控、可预防状态;做好餐饮服务保障工作,保障就餐人员的用餐安全和营养,规范食品采购,降低采购成本。二是扎实开展认证工作。完成商务部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考核工作,提供了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统计区内企业通过ISO14001的数量为400家。三是有效开展财务管理。机构优化改革后,根据核算主体、核算范围等变化,完成新设部门账户开立,进行原有账户清理、移交、资金划转等工作,完成资金划转4366余万元。同时,保证了管委会人员工资发放、社保缴交、机构运行所需经费正常支付。四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完成了管委会1.52万宗,账面价值1.42亿元国有资产报表、重要情况说明及资产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截至10月31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6,195.37万元,无形资产摊销1,508.81万元,按时限完成2021年资产折旧摊销计提及月报表编报工作。五是认真做好档案接收和征集工作。完成了2021年全区各部局及企事业单位共计72000多卷文书、科技、会计档案和辖区内177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9600多份人事档案接收工作,完成了管委会1992年至2020年各部局文书档案数字化管理,全年推荐15名同志参加档案系列职称评审,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六是审计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共完成5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结算审计56项,完成土地成本评审2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土地成本评审1项,通过审计为管委会增收结支人民币8395万元。七是抓实考勤考核工作。完成管委会1389人带薪休假统计核对工作,并协助各部门一季度前完成调休补休工作,执行带薪年体假总天数比例达到90%。坚持落实日常上下班异常打卡的审核工作,共审核管委会干部职工异常打卡3287人。八是建立健全内控管理体系。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云南艾图内控规范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等业务的内控梳理、风险评估和管理优化设计工作,及时防范经济活动风险,堵塞管理漏洞。
2.财政分局
昆明市财政局经开分局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强化部门建设,坚持增收控支、统筹兼顾,狠抓收入任务管理、加大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保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2,667万元,同比增长4.62%。积极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财政预算管理、预算编审体系电子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推进财政改革重点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扎实开展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做好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加强事中绩效监控。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1—11月我区新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减免合计60,271.80万元。(上述减税减费数据仅为区税务局部分,省市征收机关无法提供我区减税降费数据。),扎实做好减税降费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密切关注财政运行情况。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促进公平竞争,支持企业发展一方面,持续优化政府采购管理。另一方面,不断促进政府采购依法依规进行。加强会计监督管理。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有效治理会计信息不规范问题,对区内企事业单位会计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信息披露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等进行核查;积极组织区内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在云南省财政厅网站登记会计信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精心安排部署,严格执行“一岗双责”。遵守党的纪律,全面加强“四个意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党工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与党中央保持步调一致。
3.生态环境分局
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一是扎实推进辖区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印发《2021年昆明经开区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统筹召开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议,下发11次空气预警通知,并先后80余次深入辖区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组织辖区11家重点企业开展3次专题培训。2021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二是全力抓实环保督察整改。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以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和钉钉子精神,坚决、全面、彻底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涉及昆明经开区79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投诉转办件中,40个立行立改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待验收销号;39个限期整改件中,6个已按照时限要求基本整改完毕,待验收销号,33个正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稳步推进中;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反馈的《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涉及昆明经开区的24个共性整改问题,已印发实施整改实施方案。三是不断提升监察执法效能。按照《昆明经开区开展黑作坊排查整治和长效监管“三年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引导规范一批、查处整治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原则,通过10余轮次的现场监察和后续跟踪问效,共计现场检查黑作坊1541家,其中阿拉村、公家村、小石坝共计956家,倪家营片区65家,白水塘片区445家,金线洞片区75家,其中引导规范一批企业888家,查处整治一批企业350家,关停取缔一批企业303家,同时实施断电企业共计156家。共受理群众环保投诉件726件,其中涉水27件,涉大气327件,涉噪声350件,涉渣2件,辐射1件,固废3件,其他16件,办结率为100%。四是积极筹备COP15,做好服务保障。按照《<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昆明经开区保障工作方案》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在大会召开期间,牵头排查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企业1500家,办结群众环保投诉605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举办线上抖音直播宣传活动1次,吸引4643人次观看直播,约2.6万人次参与互动评论,发放COP15宣传材料6000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含财政分局、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
2.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
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含财政分局、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8人(该编制数为昆明经开区管委会总编制数,其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统一由综合管理部编制)。其中:行政编7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7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7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含财政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含财政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含财政分局、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1,4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60.87万元,占总收入的99.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8.63万元,占总收入的0.46%。因机构改革,我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设部门,上年无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含财政分局、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1,49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6.03万元,占总支出的65.89%;项目支出7,333.1万元,占总支出的34.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因机构改革,我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设部门,上年无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含财政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66.03万元。因机构改革,我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设部门,上年无数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71.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4.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含财政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33.1万元。因机构改革,我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设部门,上年无数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6.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档案、信访、信息、办公设备采购等工作。
2.机关服务支出4,293.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经费工作。
3.财政事务支出715.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分局相关工作。
4.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060.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5.招商引资支出80.9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工作。
6.档案馆支出116.00万元,主要用于档案馆工作。
7.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工作。
8.节能环保支出708.47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站、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及日常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含财政分局、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60.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6%。因机构改革,我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设部门,上年无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6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8%。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和生活补贴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5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生态环境分局相关工作。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9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含财政分局、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45.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预算的58.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6万元,完成预算的39.3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疫情因素,公务外出数量减少,公务用车修理费减少。
因机构改革,我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设部门,上年无数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4万元,占40.9%;公务接待费支出7.86万元,占5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8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外单位到我区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含财政分局、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4.68万元,因机构改革,我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设部门,上年无数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含财政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资产总额17,473.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9.43万元,固定资产10,233.8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405.91万元,无形资产4,254.8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因机构改革,我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设部门,上年无数据。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0.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流动资产:可以在1年以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二、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监督索引号5301940050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