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开区2022年三季度直达资金使用报告
一、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2年三季度累计收到直达资金指标55笔,金额共计48,486.68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44,127.93万元(其中:中央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41,158万元,省级其他退税减税降费专项资金2,240万元),省级参照直达资金4,358.75万元。分配下达直达资金17,616.83万元,资金分配下达进度为36%(按照《云南省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专项资金我区需通过财政体制上解省市80%,区级仅能使用专项资金的20%,故未全部分配下达使用)。累计完成直达资金拨付10,394.7万元,完成分配下达直达资金的59%。
二、工作经验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区关于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二)严格使用程序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度,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到各预算单位。
(三)责任分解到位。明确各部门项目管理、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对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做好安排。制定“操作流程图”,明确责任主体在各个环节的任务和时限要求,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
(四)加强直达资金监管。通过日常监督和重点监控动态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五)强化直达资金绩效管理。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质量,加强绩效结果应用,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