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零星修缮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示公告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审计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昆政发[2005]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和决算公示制度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09]161号)以及《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承办审计业务有关事项的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零星修缮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零星修缮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由云南永筑建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合同金额为568 000.00元(含暂列金15 246.40元,燃气改造暂估价57 936.32元),合同要求于2021年11月8日前竣工。实际开工日期为2021年10月10日,实际竣工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实际工期30日历天。主要工程内容为墙面、天棚修复翻新、屋面漏水修复、室外踏步石材修复、新建轻钢简易棚、库房改造等。
项目送审结算金额556 435.55元,经审计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确认,最终审定金额504 864.66元,审减金额51 570.89元。
二、审计依据
建设部、云南省建设厅及有关职能部门关于基本建设及造价管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相关图纸、合同、文件等。主要如下:
1、《(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行为准则》;
3、《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标准》;
4、《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云建标(2003)668号及配套的相关费用定额、文件;
5、造价管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6、施工合同、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现场签证表、工程竣工资料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情况,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