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支持工业大麻发展措施
按照《昆明市高质量发展工业大麻产业八条措施》(昆政办〔2020〕40号),为推动工业大麻产业在我区快速聚集发展,重点扶持区内工业大麻产学研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上的研发机构、生产企业、企业总部,搭建工业大麻产业支撑平台,推动产品研发及成果转化,建设工业大麻产业核心区、聚集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优化产业空间
(一)入园租金扶持
对符合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工业大麻产业发展导向,并且与昆明国际工业大麻产业园签订厂房和楼宇入驻协议的企业,分别按照厂房30元/平米/月、楼宇10元/平米/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补贴资金每半年一兑,并根据工作需要对补贴方式和时间进行灵活调整,单户企业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经济贡献奖
用地类项目:对符合单位产出、投资强度、税收强度的项目,按照协议约定时间竣工投产后,连续三年按照形成经济贡献的100%予以奖励,第四至六年按照形成经济贡献的50%予以奖励。非用地项目:对年度形成经济贡献达到5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40%、50%、60%奖励。
二、扩大产业规模
(三)扩大投资扶持
对工业大麻企业实施管理创新、技术进步、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入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资中设备投资、软件和信息化投资的20%给予一次性扶持,单个项目最高扶持资金300万元,单户企业当年最高扶持金额1000万元。
(四)产业协作奖励
对工业大麻企业采购区内非股权关联企业生产产品用于生产加工,累计金额超过300万元的,按照全年实际采购交易额的1%给予扶持,扶持上限为100万元。对工业大麻企业采购检测、研发设计、知识产权交易等无股权关联的企业提供科技服务超过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鼓励区内工业大麻企业整合区外经营部分成立专业产品销售公司,新设公司可享受招商引资非用地类项目扶持政策。
(五)规模化发展奖励
对首次升规入统的工业大麻企业,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骨干企业发展壮大
对上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亿、20亿、10亿、5亿、1亿元的工业大麻企业,分别给予500万、200万、150万、100万、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实行晋档补差。
三、支持新产品产业化
(七)新产品开发
对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国食健字号或备案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工业大麻类特色健康产品,投产并上市销售1年以上,单品种上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每个产品20万元给予扶持,单户企业扶持金额不超过60万元。
(八)企业产品认证
对于首次通过美国FDA或欧盟CE等认证,且实现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产品,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户企业一年最高获得奖励300万元。
(九)鼓励有益大麻素产品出口交易
对首次工业大麻产品年外贸贡献值突破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增加1000万元外贸贡献值追加20万元/年的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期限不超过三年,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四、鼓励技术创新
(十)研发投入后补助
对在区内开展科技研发并经核定R&D超过100万元的企业,根据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额度及增量增幅,按产业类别采取事后分档扶持的方式给予每户最高1000万元的财政资金奖补。
(十一)支持专利申请
工业大麻企业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海外发明专利给予扶持,扶持额不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扶持范围不包括专利费用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
(十二)支持标准制定
工业大麻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并实施的,分别给予200万、100万的奖励;工业大麻企业主要参与国家标准(前三位)、行业标准(前两位)制定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20万、10万的奖励。
工业大麻产业类的企业和项目必须通过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公安(禁毒)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和审批,并取得相应资质,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企业和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入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本政策由工业和科技部门负责解释并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