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开区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线上申报一次性就业补助的办理指南
2022年8月26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报一次性就业补助的通知》,就做好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报一次性就业补助工作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2022年11月11日,全市“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线上申报模块已上线,对申报方式、申报流程及提交材料等方面要求将有所调整。为做好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线上申报一次性就业补贴工作,现就申报方式、申报流程及要求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申报对象
昆明经开区辖区内的中小微企业: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企业划型为准。民营非企业、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僵尸企业”、“经营异常企业”不得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具有劳务派遣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协议。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2022年毕业生。具体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二)补贴标准
对经开区辖区内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申报方式
采用线上申报方式。为保证信息安全,企业一律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对11月11日前已办理CA证书的中小微企业,不需要再次填写《用人单位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市局已对接相关部门,统一申请加载此项业务权限。未办理CA的请及时申请办理,以免影响补贴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审核拨付
(一)登录系统。申报企业登录“昆明就业服务网”进入“昆明智慧就业信息平台”,从“企业”端口的“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模块,用数字证书(CA)登录申报系统。
(二)录入单位基础信息。企业登录后,录入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等信息,信息务必填写完整、核对无误。
(三)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按系统提示的步骤对应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依次上传“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医疗保险参保明细”等证明材料。若企业申请了社会保险缓缴的,应上传该职工个人已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证明材料,及申报期上一期银行工资发放流水(需有银行签章)。系统申报材料一旦提交后,视为已确认当前申报结果,不可修改。
(四)公示拨款。经经开区就业部门按照“三级审核”(初审、复核、审批)的流程,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按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单位留存于补贴系统里的对公账号)。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拨付奖补资金并告知理由。
四、申报期限
系统上线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24时止。届时该期限截止后,系统申报端口将自动关闭。对此时间截点后申报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一律不再受理。
五、重点提醒
针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各类就业补贴较多,即:一次性就业补贴不得与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同时享受;不得与“园商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和“非国有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同时享受;不得与“高校毕业生岗位开发补贴”同时享受;同一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不得在多家企业申报和享受一次吸纳就业补贴。
六、跟踪检查
企业申报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在兑现补贴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会及时建立和完善事后跟踪机制,采取入户核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申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对在核查或抽查中发现虚报、假报和冒领的企业,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该企业3年内不得享受就业部门的其他相关补贴政策。
七、经办机构和咨询电话
经办机构: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综合服务中心负一楼D11-15号窗口)
咨询电话:68162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