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犀牛龙潭提升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示公告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昆明经开区)综合管理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昆政发[2005]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和决算公示制度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09]161号)以及《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承办审计业务有关事项的规定》的相关要求,对犀牛龙潭提升改造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
犀牛龙潭提升改造工程,经竞争性谈判方式,由云南安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合同金额为740 880.00元(含暂列金额5万元),合同工期26日历天。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完工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实际工期26日历天。
主要工程内容为提开保留水体、保留建筑物改造、新建水体 、提升改造绿地、新建园路铺装等。
项目送审结算金额751 677.59元,经审计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确认,最终审定金额653 727.91元,审减金额97 949.68元。
二、审计依据
建设部、云南省建设厅及有关职能部门关于基本建设及造价管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相关图纸、合同、文件等。主要如下:
1、《(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行为准则》;
3、《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标准》;
4、《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云建标(2003)668号及配套的相关费用定额、文件;
5、造价管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6、施工合同、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现场签证表、工程竣工资料等。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一)本工程存在两次竞谈,且订立合同时未将竞谈结果明确写入施工合同中,结算时因合同条款未约定以第一次竞谈结果还是以第二次竞谈结果进行结算,报送结算因合同条款争议导致结算偏差。建议建设单位对邀标项目施工合同加强管理。
(二)审核中发现,现场签证中工程图样或文字表达不明晰。建议对其补充完善,对于用文字叙述难以表达清楚的,需要另附工程图样;新增单价严格按照图样做法及合同相关约定进行组价。
(三)本次审核发现因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定额错用、定额高套计价问题,多计工程价款97949.68元。
请阿拉街道办事处就以上问题进行自检自查,提出具体明确的整改措施 ,60天内将整改报告报综合管理部审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