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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报送!最高奖励30万元
来源:商务金融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3-03-13 17:47:57 编辑:陈皓

各驻区金融机构:


根据《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昆自贸管笺〔2022〕65号)中“根据2022年度对区内中小微企业支持户数、贷款发放规模及贷款余额增速,对综合排名前3的金融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贡献奖。”现拟开展驻区金融机构普惠金融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所有驻区金融机构。

二、评选流程

(一)材料报送

各参评驻区金融机构于2023年3月13日(周一)17:00前将以下资料电子版发送至1572@jkq.km.gov.cn,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商务金融服务局(管委会909室),逾期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1.2022年度普惠金融奖励评选申报表(附件1);

2.金融法人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金融机构申办人授权委托书、申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2022年支持中小微企业明细表(附件2);

6.真实性承诺书;

7.其他支撑性材料。

(二)初步审核

商务金融服务局牵头对各金融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参评金融机构注册在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且无违法等不良经营记录、无严重负面舆情。所开展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所支持中小微企业注册在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范围。

3.所发放贷款期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4.所支持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5.其他提供的资料。

(三)组织评选

通过初审的参评金融机构将由商务金融服务局牵头组织区内经济发展局、工业和科技局、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局等部门组织召开评选会,填写评分表并签字(附件3),根据各评分表汇总得到最后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2022年度支持区内中小微企业户数(中小微企业划型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小微型企业标准)。(30分)

2.2022年度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规模。(30分)

3.2022年度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速。(30分)

4.普惠政策。(10分)

 (四)结果公示

根据得分高低,取前3名在管委会官网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无意见将按程序兑付。

三、要求

(一)各参评金融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完成资料报送,逾期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二)各参评金融机构需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若经审核发现所提供资料存在虚假、隐瞒等情况,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方 莎 13888716620

李荣娟 18227665573


附件


附件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1.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发展奖励申报表

2.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发展明细表

3.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发展评分表

4.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发展评分汇总表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服务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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