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呈贡区第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2083号建议答复的函
〔A类〕
〔公开〕
建议提案答复函〔2023〕16号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呈贡区第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42083号建议答复的函
郭志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黄土坡段“古驿道”》建议已收悉,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责成我区社会事务局文旅部门牵头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昆明市文物保护条例》第十七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保护及修缮、保养,并接受当地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文物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管委会与各相关单位及街道办事处签订文物安全工作责任书,同时要求街道与社区、小组逐级签订文物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在每个文物保护单位设立文物保护单位责任公示信息表,明确责任人及监督管理电话。七甸古驿道-黄土坡段于2011年由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认定为区级不可移动文物,2021年11月9日我局邀请3位文物专家到黄土坡社区召开专家评审会,划定了七甸古驿道-黄土坡段的保护范围为文物本体外10米,建设控制地为保护范围外外延15米,并由昆明市测绘研究院绘制文物保护测绘矢量图。2022年11月社会事务局拨付5万元补助经费至洛羊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明确要求该笔经费专款专用拨付至黄土坡社区用于古驿道清理泥土、枯枝杂草等日常维护工作。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区社会事务局文旅部门经现场实地踏勘后,建议将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七甸古驿道-黄土坡段通过文旅结合的方式,把文物保护与发展利用相结合,打造成为旅游景点,将联合规划建设局、社会事务局(农林、文旅)、街道、社区等多部门,共同制定保护、利用及开放方案,确定有文物保护规划利用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方案、流程过审后逐步进行开发与利用。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经开区将继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开展文物保护相关宣传工作,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节假日向街道、社区及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昆明市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并开展文物安全、保护知识培训工作,向社区及群众普及文物保护的责任与义务,树立文物保护范围标识牌,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知。
感谢您对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杨梦,0871-68163067,18787471568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管理委员会 昆明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