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拟审批《中铁八局集团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塑料波纹管生产及钢构件修复加工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拟审批的《中铁八局集团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塑料波纹管生产及钢构件修复加工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 中铁八局集团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塑料波纹管生产及钢构件修复加工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中铁八局集团昆明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高坡社区三瓦村(中铁八局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报告审批部门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云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450万利用建设单位原有已建的物资设备管理仓库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28034.88m2,建筑面积20759m2,主要建设塑料波纹管生产线5条,生产能力2250t/a。钢构件修复加工改造生产线1条,生产能力1200t/a。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62人,其中40人在项目区用餐,20人在项目区住宿。 工作制度:工作300天,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施工粉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项目环保设备施工均在现有厂房内建设,厂房封闭式,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 4、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塑料管生产线拌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钢构件生产线切割、焊接、打磨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 2、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区生活污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及住宿、办公废水。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噪声。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塑料管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钢构件边角料、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手套、废抹布和生活垃圾等。 | ||
项目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气:(1)施工场地可洒水降尘。(2)施工场地进行清洁打扫,保证场地和道路的清洁。(3)散状物料堆存采取临时覆盖、密闭运输,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处置。 2、废水: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化粪池收集,待项目建成运营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及道路广场浇洒。 3、噪声:(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2)采取临时围挡,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分散布置。(3)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回收处理(如钢材碎料可出售),不可利用部分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置。项目施工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可行。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本项目挤出、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集气效率按照90%计)后进入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合计风量为10000m3/h。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挥发性有机废气去除率为90%。 (2)钢构件生产线打磨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按90%计),经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布袋除尘器去除率为95%。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区设置1个2m3的食堂隔油池,1个容积54m3的化粪池,设置1套处理能力不小于5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设置1个容积不小于8m3的回用水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用于绿化及道路清扫等。 3、噪声防治对策措施: (1)项目设备产生噪声经过厂房(围墙)阻隔、隔音、设备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叠加最大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标准,即昼间65dB(A)的限值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 (2)为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需采取以下措施: 1)设备设置带软胶垫的减震垫,布置在加工车间内,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加强厂区管理,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未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3)优先选用低噪设备。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除尘灰收集和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塑料管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进入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钢构件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和污泥等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拟设置1个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2#仓库内,建筑面积为10m2,用于暂存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废。 废矿物油、废手套、废抹布和废活性炭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环评提出项目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为5m2,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的有关规定规范建设。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文件公示网站 |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jkq.km.gov.cn/)重要事项公示公告栏目 | ||
资料放置地点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纸质文本) | ||
文件公示时间 | 2023年6月 5日—2023年6月9日 | ||
反馈方式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云湾路25号) Email:kmjkqhb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163096 | ||
其他事项 | 1、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2、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