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有关政策清单
一、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一)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补贴标准: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部分的给予补贴。
申请流程:单位申请CA数字后证书登录“昆明市智慧就业信息平台”进行资质审核及申报。就业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0871-68162893
(二)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毕业年度和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个人实际缴费额的 1/2 兑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流程: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个人在“昆明市智慧就业信息平台”申请,就业部门审核公示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0871-68162893
二、创业补贴政策
(一) 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毕业5年内,在经开区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与城乡劳动者签订并履行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能带动3—5人就业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6人以上就业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昆明市自主创业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 表》;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 同等有关材料。
(二)二次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毕5年内,首次创业失败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再次创业的,给予二次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按其企业实际货币投资额的50% ,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二次创业补贴。
申请流程:提交《昆明市自主创业大学生二次创业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至经开区就业部门;首次创业失败时由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回执或法院判决企业破产等证明材料;第二次创业期间实际货币投资额的相关发票,如房租、水 电、物管费、购买固定资产、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第二次创业 项目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第二次创业项 目稳定经营半年以上证明材料(经营流水、进销货单等)。
(三)场租补贴
政策内容:毕业5年内,对未享受创业园区免费孵化服务,在经开区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经营场地,扶持经营1年以上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给予场租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经营场地所在地段同类场地租金平均水平70%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场租补贴,每年场租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申请流程:提交《昆明市自主创业大学生场地租赁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至经开区就业部门;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场地租赁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等); 申请补贴年度的房屋租赁业发票或场地租赁费用支付有效凭证; 项目经营状况证明材料(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账户流水 原件或其他可证明持续经营状况的材料)。
(四)新领域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毕业5年内,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企业或初次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并担任法定代表的大学生,给予新领域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补贴。
申请流程:提交《昆明市自主创业大学生新领域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至经开区就业部门;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不低于3年(含3年) 的场地租赁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房屋权属等); 民政部门批准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企业经营状况证明材料(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 账户流水原件或其他可证明持续经营状况材料)。
咨询电话:68163231
五、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 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见习补贴分为省级补贴和市级补贴。省级见习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5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可提高到每人每月2100元。市级见习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可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补贴期限按见习人员实际到岗见习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申请流程:见习单位按计划开展就业见习生见习工作,每季度开展见习补贴申报工作。申报见习补贴时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见习补贴申报承诺书、见习生身份证、毕业证、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凭证等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68163231
六、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甲类)、3个藏区县(乙类)、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丙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丁类)、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戊类)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己类)贫困残疾人家庭(庚类)和建档立家贫困家庭(辛类),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补贴标准:凡自愿申请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通过PC端使用谷歌浏览器通过“昆明智慧就业信息平台”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或手机端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公众号-智慧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系统(微信端)进行申报。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初审学生补贴申请后,报送工作函、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汇总表、申请材料等至区就业部门,就业部门审核公示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0871-68163231
七、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政策内容:
(一)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为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小额创业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补贴标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 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
申请流程:
(一)线下申请:创业者个人或企业可到各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教育部门和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现场进行申请:
(二)线上申请:
1.网页端申请: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可登录http://kmldiyorg.cn/直接进行申请,也可以登录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官网,点击进入“昆明智慧就业信息平台”,根据贷款类别提交申请;
2.微信端申请:创业者个人可以通过关注“昆明劳动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最下方“智慧就业”模块进行申请;
3.小程序端申请:创业者个人可以直接在微信中搜索“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小程序进行申请。
咨询电话:0871-6816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