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支持产业人才发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总体结构
《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支持产业人才发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2023年7月6日正式印发。《实施细则》共六章20条,第一章总则,明确《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第二章人才分类,将人才分为高层次人才五类、其他人才共6个层次类别,明确了每类人才具体内容。第三章人才引进,明确人才引进的方式、引进人才相对应层次的生活补贴标准、引才安家费、用人主体引才补贴标准。第四章人才培养,明确培养人才相对应层次的生活补贴标准。第五章服务保障,包含人才安居和综合服务保障,领导联系专家、人才分类动态调整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引才机制。第六章附则,主要明确政策其他情形及相关规定。《实施细则》附人才相关补贴申报程序及申报表。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一)缩短补贴兑现周期,将享受政策补贴由原来的按周期享受改为一次性享受,企业可以享受1万—20万元不等的引才补贴,人才按类别一次性可享受2万—80万元不等的生活补贴。
(二)突出重点产业,对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电子信息制造及数字经济、新材料、现代物流等区级认定重点重点产业引进和培养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一次性享受2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生活补贴;企业每引进一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1万元引才补贴
(三)鼓励采取项目合作、兼职服务、技术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人才,由区人才办组织第三方力量对引进人才成果转化产业的经济效益给予评估,通过评估的,参照企业付出的智力劳务报酬的20%—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计算,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四)赋予企业举荐人才的权利,对于重点产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企业税前年薪达到50万元的,纳入人才政策享受范围。对产业发展急需、社会和经济贡献较大,且无法对应到分类中的人才,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进行认定,每家单位认定人数不超过5人。
三、其他事项说明
按第五类人才类别申报补贴的人才,其所在单位需属于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电子信息制造及数字经济、新材料、现代物流等区级认定的重点产业。
(政策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秋霞 68163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