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二季度经开区零售药店申请协议管理通过结果公示
为确保昆明市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医保通〔2021〕17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医保通〔2021〕18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约联网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保通〔2020〕40号)相关规定,经开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二季度零售药店申请协议管理工作会议,现将通过结果公示如下:
一、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情况
2023年二季度共有2家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共有1家零售药店通过审定。
二、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9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止。在公示期间,对审定标准有疑问的,可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咨询,对审定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反馈意见。(注:2023年二季度零售药店申请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可在网站资料下载查看。)
联系电话:68163089
(此页无正文)
附件:2023年二季度经开区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附件:2023年二季度经开区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