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申领(就业)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14 11:13
浏览次数:39
字号:[
大
中
小
]
一、事项名称
居住证申领(就业)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四、办理情形
申请人在连续就业满半年。
五、受理条件
申请人在连续就业满半年。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
公安机关派出所
八、申报材料
1.身份证
2.两张近期半寸白底彩照
3.就业申领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证明材料
九、办理结果
《云南省居住证》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