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支持开展庭院经济试点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1.什么是庭院经济?
庭院经济是农民以自己的住宅院落及其周围为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为自己和社会提供农业土特产品和有关服务的经济。
2.发展庭院经济有哪些政策扶持?
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户贷款+社会捐赠资金为重点,衔接资金补助按照新增销售额(投资额)30%进行补助,每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可申请5万元以下3年内的小额信贷发展庭院经济。其中:
(一)特色种植。补助资金按照年度实际扩种面积,科学计算,新增销售额30%进行补助。
(二)特色养殖。补助资金按照年度新增养殖规模购买价格,或者年度实际新增养殖销售额30%进行补助。
(三)特色手工业。补助资金按照新增固定资产购买价格30%进行补助,或按照年度扩大生产后新增销售收入20%进行补助。
(四)特色休闲旅游。补助资金按照新增旅游综合实际收入25%进行补助。
(五)其他庭院经济。补助资金按照有效认定新增收入30%进行补助。
3.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发展庭院经济?
选择自然条件好、产业发展基础好、村干部能力强、监测对象和脱贫户相对集中(不少于5户,家庭有劳动力)的特色产业村作为试点,以户为点,以村为面,扶持对象原则上为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监测对象,兼顾脱贫户,培育一批示范户,形成一批示范村。
4.如何申请发展庭院经济?
实施项目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核、县级审定的程序,严格按照程序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农户申请程序会有差异。
5.庭院经济补助资金如何申请兑现?
补助资金直补到户,由扶持农户提出书面申请和填报昆明市庭院经济试点补助资金申请表,村(居)委会到现场核实核查,情况属实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人民政府审核,乡人民政府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县(市)区乡村振兴局认定审批后30日内完成补助资金兑现,直接通过一卡通兑现到户。
6.可以发展哪些庭院经济项目?
扶持重点为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手工业、特色休闲旅游、特色生产生活服务项目,充分利用房前屋后一切能够利用的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和庭院空间,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的原则,农户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及发展意愿,精心选择发展项目,选好适合的产业种类,重点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手工、小买卖、小电商、小作坊、小民宿等项目。
政策文件: 昆明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支持开展庭院经济试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