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创业服务平台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在双创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服务和助力企业发展,我局拟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及程序,对创业服务平台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服务进行采购。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现拟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2023年创业服务平台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四、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目录代码:A1502,目录名称:公共服务-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五、资金预算
经费预算控制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以内,所需经费从纳入2023年预算安排的社会事务局“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经费”中列支。实际经费以最终中标价为准。
六、购买内容
服务方负责2023年创业服务平台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相关筹备组织工作,包括动员组织、场地安排、搭建管理、宣传资料、安全保障、台账留存等内容。
七、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符合以下标准: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4.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八、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验收之日止。
九、购买服务方式
竞争性比选。
十、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做好创业服务平台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相关筹备组织工作,除投入公司相关人力外,根据工作需要协调、雇佣有关关联方配合相关工作开展;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做好安全检查及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公示期
2023年9月21日至9月27日。
十二、联系方式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门户网站上发布。请于2023年9月27日下午17点前,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以密封形式递交。
递交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昆明市呈贡区洛羊街道春漫大道16号)。
联系单位及电话:施平 68163231。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3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