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度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度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昆经开管综部笺〔2023〕25号)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科室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决策事项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规划建设局年度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科室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2023年度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2023年度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规划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科室 | 提交决策时间 |
1 |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规划)(2021-2035 年) | 规划科 | 2023年三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