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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5301160-202311-776106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3-11-02 11:20
名 称: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3-11-02 11:20 浏览次数:11
字号:[ ]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昆明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等有关规定,制定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以下全局事项

(一)制定或修改改进公安管理、公安行政执法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或修改治安、户政、交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或修改其他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措施。

二、下列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政府立法决策;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

(三)信访事项决策;

(四)机关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

(五)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

(六)涉及刑事执法的决策;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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