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登记失业人员历史沉积数据情况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按照《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登记失业人员历史沉积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做好登记失业人员历史沉积数据清理及相关就业服务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登记失业人员历史沉积数据清理项目(目录代码及目录名称:A0301公共服务-就业公共服务-就业指导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服务方负责提供登记失业人员历史沉积数据清理服务,对需要核实的数据开展调查,做好被调查人目前就业状况、工作地点、从事行业等情况的记录和登记工作。对有就业意愿的,电话回访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就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等服务;短信推送1次就业岗位推荐服务。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登记失业人员历史沉积数据清理工作,准确掌握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为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提供详实的基础数据保障,不断推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83万元。
(二)资金来源:省级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经费—登记失业人员实名信息更新和动态管理及服务经费(昆财社基〔2022〕52号、昆财社基〔2023〕26号)。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符合以下标准: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4.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七、目标要求
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对登记失业人员历史沉积数据开展调查并进行记录,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在清理工作及相关就业服务中,务必杜绝信息泄密情况发生。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8日到12月4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2月4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电话:68163231。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3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