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创业指导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为全面落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能,把返乡创业就业服务宣传到位、政策解读到位,激发大学生返乡热情,促进人才回归、资源回乡、项目回流,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创业指导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创业指导服务项目(目录代码及目录名称:A0303公共服务-就业公共服务-创业指导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服务方负责提供返乡大学生精准帮扶服务,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组织开展创业创新活动,提供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登记等业务工作接件和材料审核服务。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创业指导服务,把返乡创业就业服务宣传到位、政策解读到位,激发大学生返乡热情,促进人才回归、资源回乡、项目回流,进一步提升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能。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6万元。
(二)资金来源:社会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经费—就业制动器奥业务委托资金管理业务委托及数据处理政策宣传相关经费。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符合以下标准: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目标要求
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提供经开区返乡大学生精准帮扶服务不少于3次,组织开展宣传就业创业政策不少于3次,收集审核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业务材料不少于当年下达的目标任务数,创业登记业务工作接件不少于5万件。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本次采购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2月19日9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联系电话:0871-68163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