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来了
发布时间:2024-03-1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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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优惠政策是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昆明经开区”微信公众号特别推出“减税降费惠企政策”专栏,聚焦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信心。
享受主体
居民个人
优惠内容
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 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 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政策执行期
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