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关于撤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经开219(东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撤销的“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经开219(东段)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经开219(东段)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片区,西起于在建经开204号路,由西向东依次下穿在建呈黄快速路、昆嵩高速公路、沪昆高铁、规划渝昆高铁,东止于规划经开262号路
建设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环评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219号道路东段K0+000~K3+601.256段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K3+601.256〜K4+056.168段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总长度为4056.151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叉工程、桥涵工程、公交站台,并配套建设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海绵工程、交通工程、其他管线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二、撤销文件
关于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经开219(东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昆经开生环复〔2023〕56号)。
三、拟撤销审批决定的依据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细则》(昆生环通〔2020〕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建设单位未在时限内报送完成技术评估的环评报告和技术评估意见,现认定已取得的审批决定无效,并对外公示。
四、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电话/传真:0871-68163096
邮箱:kmjkqhbj@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云湾路25号)
公示网站: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jkq.km.gov.cn/)
附件: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