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特制定老挝中国磨丁—磨憨经济合作区老方区域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一、税收政策
特区享受“境内关外”的保税政策,享受自贸区免税、保税、低税和老挝特区优惠政策。不同行业类型企业可根据情况享受不同程度的减征和一定年限的免税政策。使用、销售和提供服务的合法商品、用品、物资,均免进口税;加工制造企业进口物品、设备、原材料等免进口关税;出口型加工制造企业免出口商品增值税。在特区内开设工厂及企业,享增值税5%,工资税5%,利润税0%-12%
以下为中国、老挝其他区域企业与磨丁经济特区内企业应缴纳税费对比表:
特区实行表单式信息自主填报,在磨丁一站式服务中心即可完成税务缴纳,出具完税证明。
二、土地政策 1.磨丁经济特区土地购买手续便捷,交付标准达到三通一平; 2.在磨丁一站式服务中心即可办理土地证、过户等相关手续; 3.控规容积率:工业用地容积率在1.0~3.0之间(允许在工业用地建设部分办公、宿舍等配套);商业用地容积率在2.0~8.0之间; 4.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70年。 三、原产地政策 在特区内生产、组装、贴牌商品可申请老挝原产地证书,以“MADE IN LAOS”的老挝制造名义出口,享受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41个国家的普惠制待遇,绝大部分商品享受出口零关税、零配额限制等优惠政策,中国予以老挝制造产品97%税目零关税待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后,企业所能得到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升级。 四、外汇管理政策 磨丁经济特区拥有宽松的外汇管理政策,方便企业进行跨境资金结算和外汇收支,老挝基普、美元、人民币、泰铢自由流通,区内注册企业资金进出自由,大额交易只需在老挝央行备案即可,备案可由银行代办,程序简单、快捷。 五、外商投资政策 特区内外国投资无行业限制,外国法人可100%控股,无需验资。 六、劳动力成本 老挝青壮年约占全国总人口60%,劳动力市场供应充足且劳动力成本低,为制造业、服务业等提供了丰富的人力资源,特区实行劳工备案制,企业劳动力无配额限制。 七、证照办理“一站式”服务 磨丁经济特区拥有招商引资和审批投资自主权,设有“一站式服务中心”,可办理土地证、房产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号、印章、商品进出口许可、规划建设许可证、环境许可证、暂住证、多次往返签证、工作签证、旅游团队许可等,可享受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服务”。 八、贷款政策 对于入驻磨丁经济特区的中资企业,在申请中信保担保后,可在全中资银行申请贷款,且可申请最高不超过境外投资额千分之五的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 九、其他奖励政策 为鼓励磨丁经济特区聚焦重大产业、重要产业建设,对相关企业给予奖励支持。 1.投资补贴政策 磨丁经济特区内企业实际投资额达到500万至999万元,奖励5万元的购房代金券或景兰免税代金劵;实际投资额达到1000万至1999万元,奖励10万元的购房代金券或景兰免税代金劵;实际投资额达到2000万至2999万元,奖励15万元的购房代金券或景兰免税代金劵。该政策同一企业只能申请一次,按照申请时段达到的奖励标准执行。 2.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 特区内企业用工人数在50至99人之间,奖励3万元的购房代金券或景兰免税代金劵;用工人数在100至199人之间,奖励5万元的购房代金券或景兰免税代金劵;用工人数达200人及以上,奖励10万元的购房代金券或景兰免税代金劵。该政策同一企业只能申请一次,按照申请时段达到的奖励标准执行。 本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最终解释权归老挝磨丁经济特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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