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和扶持高新技术发展,加快高科技成果产业化步 伐,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快速稳健发展,根据《昆明经开区(自 贸试验区昆明片区)进一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昆经开〔2023〕22号)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 中心关于印发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进一步推动产 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昆经开产发〔2024〕6号) 有关规定,现组织申报我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项目,请 各企业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昆明经开区,有规范健全的财务 制度,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允许类范围的企业及机构。
二、 申报对象
2023 年首次认定、再次认定、新入驻并整体搬迁至经开区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 申报材料
(1)《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附件1);
(2)《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高新技术企业迁入奖励申请表》(仅迁入企业填报)(附件2);
(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023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4)2023年度审计报告;
(5)科技部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6)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证明材料;
(7)税收关系转移单等证明材料(仅迁入企业提供);
(8)“信用中国”平台下载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带水印)。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企业将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且 不得缺项, 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5月10日前提交至经开 区管委会1011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 (请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扫 描为PDF) 命名为“2023年高企认定奖励+企业名称”,发送至邮箱 kmjkqkjj@163.com, 逾期不再受理。
(二)对于前期已提交实验室、办公场所照片及视频资料的企业,将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入企现场核查,拒绝现场核查按自动放弃申报处理。
联系人: 经开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寸芳芳
经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符倩
联系电话: 0871-68163016
附件: 附件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