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开区产发中心组织申报2023年创新平台认定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推动我区技术进步,增强企业自主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研与生产的紧密结合,加快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提高企业的竟争能力,根据《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进一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昆经开〔2023〕22号)与《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进一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现组织申报2023年创新平台认定奖励,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昆明经开区( 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科研机构及其他经认定的单位。
2.成功获批国家、省、市级科技部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创新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及研发机构,已在正常运营。
3.2023年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平台建设经费支持。
4.平台需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及较为合理稳定的人才团队。
5.平台需具有持续的经费投入和一定的公共研发服务能力与较强的市场化运作可行性。
二、申报材料
1.《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奖励申请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3.上年度审计报告;
4.技术平台认定文件;
5.认定部门拨付奖励资金及其他部门配套的相关凭证;
6.技术平台运行情况报告;
7.“信用中国”平台下载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带水印);
三、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将材料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且不得缺项),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5月10日前提交至经开区管委会1011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并将整套申请材料扫描成一套电子文件 (PDF)发送至:kmjkqkjj@sina.com。
联系人:
经开区产发中心 刘霞
经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陈佳瑶
联系电话: 0871-68163016
附件:
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科创项目配套支持申请表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