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扶持政策
一、创业担保贷款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贷款条件:1.申请人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生产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2.申请人在提交借款申请时,未在贷款经营实体以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就业且未办理退休手续;3.申请人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且无不良征信记录;4.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等创业者均可以个人名义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贷款对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贷款标准:最高为30万元。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30万元以内的标准,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最高不超过11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不足3年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法定退休年限。
申请程序:1.线下申请:创业者个人或企业可到各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现场进行申请;
2.线上申请:(1)网页端申请: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可登录http://kmldjy.org.cn/直接进行申请,也可以登录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官网,点击进入“昆明智慧就业信息平台”,根据贷款类别提交申请;
(2)微信端申请:创业者个人可以通过关注“昆明劳动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最下方“智慧就业”模块进行申请;
(3)小程序端申请:创业者个人可以直接在微信中搜索“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小程序进行申请。
办理部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劳动就业办
联系电话:0871-68163228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条件: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2.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且需具备法人资格。
贷款对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贷款标准: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经营状况和担保情况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贷款期限:以借款企业与经办银行首次签订的单个借款合同期限为准,最长为2年。
申请程序:1.线下申请:创业者个人或企业可到各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和市场监管部门现场进行申请;
2.线上申请:小微企业直接登录http://kmldjy.org.cn/进行申请,也可以登录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官网,点击进入“昆明智慧就业信息平台”提交申请。
办理部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劳动就业办
联系电话:0871-68163228
二、大学生创业相关补贴
(一) 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条件:对毕业5年内,在我市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与城乡劳动者签订并履行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补贴标准:能带动3—5人就业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6人以上就业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期限:一次性。
申请材料:昆明市自主创业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等有关材料。
申请流程:1.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将申请材料备齐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县 (市) 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2.受理业务的人社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3.审核通过的由县级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人社部门在30日内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申请人,同时将补贴人员名单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备案。
(二)二次创业补贴
补贴条件:对毕业5年内,首次创业失败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再次创业的。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补贴标准:按其企业实际货币投资额的50%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二次创业补贴。
补贴期限:一次性。
申请材料:昆明市自主创业大学生二次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首次创业失败时由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回执或法院判决企业破产等证明材料;第二次创业期间实际货币投资额的相关发票,如房租、水电、物管费、购买固定资产、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第二次创业项目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第二次创业项目稳定经营半年以上证明材料(经营流水、进销货单)。
申请流程:1.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将申请材料备齐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2.受理业务的人社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3.县级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议,对创业项目首次创业、二次创业情况进行综合评审;4.评审通过的由县级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5.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人社部门在30日内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申请人,同时将补贴人员名单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备案。
(三) 场租补贴
补贴条件:毕业5年内,对未享受创业园区免费孵化服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经营场地,扶持经营1年以上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经营实体。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补贴标准:由市级财政按照经营场地所在地段同类场地租金平均水平70%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场租补贴,每年场租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材料:《昆明市自主创业大学生场地租赁补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场地租赁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等);申请补贴年度的房屋租赁业发票或场地租赁费用支付有效凭证;项目经营状况证明材料(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账户流水原件或其他可证明持续经营状况的材料)。
申请流程:1.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将申请材料备齐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2.受理业务的人社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3.受理业务的人社部门对申请项目进行实地入户调查,认定、审核申请项目补贴标准;4.审核通过的由县级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5.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人社部门在30日内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申请人,同时将补贴人员名单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备案。
(四)新领域创业补贴
补贴条件:对毕业5年内,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企业或初次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并担任法定代表的大学生。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补贴标准: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昆明市自主创业大学生新领域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不低于3年(含3年)的场地租赁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房屋权属等);民政部门批准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企业经营状况证明材料(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账户流水原件或其他可证明持续经营状况材料)。
申请流程:1.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将申请材料备齐后向项目 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提交申请;2.受理业务的人社部门对申请人提 交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3.由受理业务的人社部门对申请项目进 行实地入户调查,同时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议,对新领域创业项目实际经营状况、带动就业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并合理认定补贴标准。4.审核通过的由县级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5.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人社部门在30日内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申请人,同时将补贴人员名单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备案。
办理部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劳动就业办
联系方式:0871-68163231
三、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至12月)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补贴期限:一次性
申请程序:1.申请人向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住所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业务的人社部门进行材料审定(①2020年享受社会保险减免政策已划型中小微企业按社会保险局划型为准,新注册企业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文件实施后国家统计局另有新规定的,以新标准执行。②紧缺专业依据《昆明市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执行);
3.受理业务的人社部门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受理业务的人社部门将拟发补贴人员名单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备案;
5.受理业务的人社部门向申请人发放就业补贴。
办理部门:区社会事务局劳动就业办
联系方式:0871-68163231
四、云岭创业贷
补贴条件:在昆明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的企业法人和个人。优先支持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铝谷、光伏产业、先进制造业、绿色能源产业、烟草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数字经济、文旅康养产业、现代物流业、出口导向型产业、新能源电池产业等重点产业相关领域创业的经营主体;优先支持在各类园区、口岸创业的经营主体;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研发等方面的支持。
补贴对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且不高于65周岁;经营主体及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法院公告为被告身份的民间借贷纠纷记录;经营主体及实际控制人当前未列为被执行人(法院)情形;经营方向符合国家和云南省产业政策。
补贴标准:企业法人作为借款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0万元,以不动产权抵押、知识产权抵押、存款或理财产品质押等为担保方式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个人作为借款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万元,以不动产权抵押、知识产权抵押、存款或理财产品质押等为担保方式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以信用方式办理为主,结合借款人情况和金融机构风控管理需要补充其他风险缓释措施。
补贴期限:单笔贷款期限最长至3年。
申请程序:(一)贷款申请。符合云岭创业贷申请条件的个人及企业法人,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贷款申请:
1.申请个人或企业可到公司注册地的县级人社部门提交贷款申请,由县级人社部门建立“云岭创业贷”申请推荐名单通过融信服平台向经办银行进行推荐。
2.申请个人或企业可自行通过PC端注册登录“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https://credit.yn.gov.cn/rxf/home”,进入“创业就业专区”,点击“云岭创业贷”进行贷款申请提交;或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注册提交贷款申请。
(二)贷款授信发放。经办银行按相关规定独立进行贷款授信和发放。
办理部门:区社会事务局劳动就业办
联系电话:0871-6816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