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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01160-202405-87189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4-05-22 10:08
名 称: 严防中毒风险!云南省消协发布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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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中毒风险!云南省消协发布提示

发布时间:2024-05-22 10:08 浏览次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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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是一种有毒的危险化学品,主要用于化工原料和燃料。但其颜色、气味与白酒相近,从视觉上不易区,如果管理不善散装白酒混放错用造成误饮中毒事件发生。

为严防甲醇误饮中毒,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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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毒通常是将甲醇当作散装白酒误饮的形式出现,主要表现是小分量、零散使用状态下的甲醇,因标签标识缺失,有的因时间长遗忘而误认为白酒,有的因甲醇多次转手信息不全而误认为白酒后流入餐桌。

建议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喜欢饮用散装白酒的消费者,主动排查自己存贮的散装白酒(包括自制泡酒)的来历,对来历不明或者标识不清的散装白酒保持高度警惕,不饮用、也不馈赠他人,并及时妥善处置。

建议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白酒并索要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的散装白酒,防范来历不明的白酒流向餐桌。

小分量、零散状态下使用甲醇的单位和个人,建议在甲醇容器上张贴“甲醇有毒”“严禁饮用”“不可食用”等醒目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应该加入醒目颜色进行警示,以便在外观上与白酒或泡酒的颜色产生明显反差。

同时,不要与食用酒精、散装白酒等混合存放,以免误拿误饮,引发中毒事件发生。

误食甲醇会导致中毒,中毒初期症状包括头晕、头痛、呕吐、腹痛、全身无力等。

若发现有醉酒症状的同时伴有畏光、视力下降等情况的,应高度警觉,尽快送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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