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2024年创业服务平台考核评审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为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鼓励和推动创业服务平台健康持续发展,我局计划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平台年度考核评审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创业服务平台考核评审服务项目(目录代码及目录名称:B0107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评审、评估和评价服务-评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服务方负责完成创业服务平台考核评审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鼓励和推动创业服务平台健康持续发展。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8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4年部门预算经费—就业指导业务委托资金管理业务委托及数据处理政策宣传相关经费。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符合以下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按照国家、省、市评定标准,围绕园区综合发展情况、创业带动情况、服务机制管理情况以及创业活动开展情况等方面组织开展年度考评,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优秀的创业服务平台给予创业服务平台保障性补助,鼓励和推动创业服务平台健康持续发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6月4日17点前报名响应。联系电话:68163231。
【附件】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创业服务平台考核评审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采购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