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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一方青绿!2023年云南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来源:“昆明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发布时间:2024-06-06 10:21:39编辑:张敏

日前,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介绍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突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风险和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等工作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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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

2023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2.58;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21.8微克/立方米,臭氧(O3)百分位数年均值为12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97.5%,排名居全国前列。

2023年,全省降水pH值在4.62—8.82之间,总体平均值6.49,酸雨频率平均为0.3%。丽江市古城区、普洱市思茅区、德宏州瑞丽市、德宏州芒市4个城市出现酸雨,占城市总数的17.9%,酸雨频率分别为0.8%、1.1%、2.1%、0.9%。

水环境质量方面

2023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向好。508个国考、省考断面/点位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断面/点位464个,占91.3%;水质重度污染(劣于Ⅴ类)的断面/点位9个,占1.8%。其中纳入国家考核的202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点位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点位190个,占94.1%,为历史最好;水质重度污染(劣于Ⅴ类)断面/点位2个,占1.0%,为历史最少。

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4.6%,其中286个达到Ⅰ—Ⅱ类标准,水质优;无断面水质劣于Ⅴ类标准;主要出境、跨界河流断面水质全部优良;湖泊、水库水质优良率为83.3%,九大高原湖泊水质保持稳定;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8%,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0%。

城市声环境质量方面

全省16个州(市)共设置624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昼间等效声级值为64.3分贝,夜间等效声级值为47.4分贝。共设置2270个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效声级值为51.5分贝,夜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效声级值为43.7分贝。共设置129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各类功能区总达标率94.9%,昼间达标率96.8%,夜间达标率92.7%。

自然生态质量状况方面

云南省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89科542种,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86种,分别占全国种类总量的48.01%和56.27%。其中有212种野生植物和65种野生动物在中国仅分布于云南。

全省有国际重要湿地5处,国家重要湿地3处,省级重要湿地29处。全省共建立自然保护区166处,总面积287.56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38处、州(市)级自然保护区56处、县(市、区)级自然保护区51处。

辐射环境质量方面

云南省布设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343个,监测结果表明,2023年云南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均处于历年监测结果正常涨落范围内。

2023年对我省12个重点辐射设施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其中电离辐射设施4个,监测结果表明各电离辐射设施运行状态良好,周围辐射环境未见异常;电磁辐射设施8个,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总的来看,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稳定。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按照“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的工作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福祉为核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七彩云南建设,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不断完善和提升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云南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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