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经开水保承〔2024〕11号——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昆明经开区2023年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
编号:昆经开水保承〔2024〕11号
项目 名称 | 昆明经开区2023年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 |
建设 地点 | 昆明经开区2023年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所在地行政区划隶属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中共计4条道路(经开路、开元路、经浦路、经东路),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经度:102°46'53"纬度:24°59'47",工程建设时可依托项目区已建市政路,工程建设不需要新修进场道路,对外交通便利。 |
区域 评估 情况 | 开发区名称:无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 |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 公示网站: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326272 |
起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17日 | |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同意 | |
生产 建设 单位 | 名 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0100MB1J85015B | |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电子信箱:690808025@qq.com | |
法人代表:姚怡然 联系电话:0871-67428802 | |
授权经办人姓名:许文章 联系电话:15987476915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 号码:530***********75 | |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年 月 日 |
备注:
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
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