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旗固定收回站设置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1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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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国旗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09】100号)要求,为积极引导各级组织和个人将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国旗主动送交至收回站,现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旗固定收回站设置情况公示如下:
固定收回站管理单位 | 地址 | 联系方式 |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 昆明市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 0871-681629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