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经开区控规修改编制工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为保障经开区产业空间,需对经开区洛羊片区JK-LY-2、JK-LY-5和牛街庄鸣泉片区JK-NM-12局部地块及经开区清水片区JK-QS-A1局部地块进行控规修改,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控规修改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代码:A1102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要求规划技术服务机构配合开展经开区洛羊片区JK-LY-2、JK-LY-5和牛街庄鸣泉片区JK-NM-12局部地块及经开区清水片区JK-QS-A1局部地块控规修改启动及控规修改编制技术服务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控规修改启动及控规修改编制技术服务工作,完善王家营片区国际化商贸物流功能,实现产业用地集中连片;支持企业重点项目建设,解决用地长期闲置未利用等相关问题;保障清水片区产业用地空间实现产业用地集中和产业成规模集群发展。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约58万元
(二)资金来源: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部门预算。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规划编制资质;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七、目标要求
购买服务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质量要求
受托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的质量控制要求和作业流程开展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成果。汇报内容应规范、全面、详实,内容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单位受委托责任履行的实际情况,反映存在问题时要求定性准确,不隐瞒报、漏报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报告制度
及时向委托单位汇报工作进展、计划、开展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需要委托方协调的事项等。
(三)纪律要求
受托单位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循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廉洁奉公的原则,依法合规的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工作,并对委托单位的信息保密。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响应方式
如有意向者,可在2024年7月30日至8月5日期间报名参与投标。
联系人及电话:赵雯静,0871—68163905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