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同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补贴情况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16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2019—2021年)的通知》(昆政办〔2019〕93号)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22〕15号)要求,现将云南同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补贴情况公示如下:
一、培养基本情况
云南同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在我区申请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培养人数为27人,培养级别为初级(五级),培养期限为2年,培养工种为电工。
目前云南同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通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终期验收,19人取得昆明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及中级(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人取得昆明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二、培养补贴资金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16号)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2019—2021年)的通知》(昆政办〔2019〕93号)要求,“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凭相应证书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给与补贴”,对完成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的云南同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拨付20人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补贴资金6.4万元。(拨付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8月1日至8月8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实名、书面等形式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劳动就业办反映。反映的问题要表达清晰,并提供事实依据。
监督举报电话:68163231 联系人:杨一萍 毕珊
联系地址: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昆明经开区管委会1402办公室
附件1:云南同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资金拨付情况表
附件2:云南同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合格人员名单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4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