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的计划
为做好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服务(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代码:A1703监测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三、单位性质
行政单位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云南省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技术方案》的要求,本轮调查评价工作充分利用以往调查评价成果,在2023年度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对开发区批准范围和实际管辖范围的土地利用状况、社会经济状况、建筑工程状况和低效工矿仓储用地等信息进行调查,形成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调查评价成果及数据库。统计范围涉及经开区范围内的全部土地。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为客观真实反映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为开发区扩区、升级及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核工作,全面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健康有序发展。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约98000元。
(二)资金来源: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年度预算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一)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2014年度试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图规范(2014年度试行)》及《云南省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技术方案》的技术要求。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具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土地调查备案资质。
(三)承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目标要求
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土地集约全面评价工作进行技术服务。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华禹然 15559721520
通讯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16号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24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