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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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成立于1998年6月,2000年5月正式挂牌开展工作,内设综合处、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和昌宏路派出所。2008年3月,随着经开区实体化管理,分局托管了原呈贡县公安局洛羊派出所、水海子派出所和官渡公安分局的阿拉派出所。自成立至今,分局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经历了“起步、壮大、正规化”三个阶段,从单一型治安职能的公安分局转变成了与各县(市)区相同的、具有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职能的区级公安分局。行政管理职责是对发生在开发区内的治安、刑事、政治、交通、涉外等案(事)件行使区(县)一级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治安管理处罚裁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等职权,以及户籍、人口管理等其它公安业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维护辖区政治安全
一是持续抓牢反邪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分局制定工作预案,按照“常态管控、动态发现、防止危害、降低风险”的要求,落实现实活动重点人精准防控措施,注重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的搜集和分析研判,密切关注邪教组织活动情况,严防发生现实影响危害,未发生邪教人员漏管失控的情况。
二是不断筑牢反恐防恐防线。分局严格落实“四见、四知、五必须”、“十查”、“一注意”、“六住”等工作措施,切实加大反恐防恐工作力度,全年完成反恐应急演练3次,搜集上报每日涉恐情报信息327期、经开区每月涉恐研判专刊11期、关注人员月度评价专刊11期;排查掌握关注人员542人,依照《反恐怖主义法》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4起,罚款18人、单位6家,共处罚款24.6万余元,通过以打促管,有效促进反恐怖工作开展;核查处置暴恐案件线索4起,排查化解欲在我区扎根停留涉恐风险隐患3起,劝离8人次。同时,结合“4.15”国家安全宣传日等活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共粘贴《云南省公安机关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宣传画300余份、发放《公民防范应对恐怖袭击手册》2500余份、《公民预防恐怖活动行为指引》2500余册,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识恐、防恐能力和水平。
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深化实战平台运用,全面摸底排查,动态更新、分类分级管控,依托平台数据库管控阵地4个、重点人员4人;在重大敏感节点加强每日调度和严管严控,及时敲打训诫违法人员,对态度顽固、行为对抗、危害突出人员依法打击处理,形成有力震慑,全年共打击处理涉意识形态领域违法人员4人(治安处罚3人、刑事处罚1人)。
2.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梳理排查辖区内存在的风险隐患49起,其中涉及房地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风险隐患有27起、涉及其他涉稳领域比较突出的风险隐患有22起,均及时通报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全年未发生重大敏感群体性事件。
二是加强重点人员管控。针对辖区高风险重点人员,分局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开展工作,紧盯人员动态,联合区相关部门进行劝导,针对较为活跃人员,每日进行分析研判,及时预警,严防出现非法聚众上访等情况,确保不发生不良影响和危害。
三是加强重点行业场所区域整治管控。重点对辖区宾馆酒店、休闲茶室、桑拿洗浴、歌舞娱乐、足疗按摩等行业场所涉黄涉赌问题开展全面摸排整治,做到露头必打。对辖区内人员聚集地加强巡逻以及普法宣传,重点针对烧烤摊、夜市、酒吧、KTV、棋牌室等地加强警力巡逻,避免客人酒后闹事升级成为打架斗殴等对辖区社会面治安造成影响危害。
四是严格按要求开展重点警保卫工作。全年共开展安保警卫任务83次,其中一级加强警卫任务1次、一级警卫6起、二级警卫任务15次、其他警卫任务61次,共投入警力3573余人次、车辆174余辆次,全部任务均按要求圆满完成。
3.持续抓好突出犯罪严打整治
一是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类犯罪。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分局经过研判分析,针对辖区“利用刷单返利、贷款、代办信用卡、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电商物流客服进行诈骗”等突出涉电诈作案方式开展精准宣传和打击,以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为重点开展打处。全年,分局共立电诈案件948起,同比下降4.15%,破案254起,同比上升14.93%,其中对关联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打处183人(采取强制措施 60人、行政处罚123人)。打击盗抢犯罪方面,分局牢固树立“打击就是防范、小案就是大案、追赃就是惠民”的工作理念,紧盯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不放松,对辖区盗窃电动自行车、入室盗窃、盗窃车内财物、盗窃燃油、扒窃等突出类案违法犯罪、盗改销赃窝点以及跨境等违法犯罪线索、窝点开展深入核查落地、集中收网打击,共破获盗抢案件298起,刑拘70人(其中10人为抢劫),同比下降14.63%;主动上门向群众发还被盗抢财物37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7321000元,追赃挽损率达52.81%。
二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分局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聚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违法犯罪,全面深入打击整治突出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年共立经济犯罪案件25起,破案10起,刑拘5人,取保候审4人,逮捕7人,挽损20155275元。
三是紧盯重特大刑事犯罪不放松。为进一步细化落实重大突发刑事案件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措施,分局修订完善了《经开公安分局应对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对现行重特大刑事案件全警动员,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快侦快破。全年分局成功侦破2起现行命案,持续保持命案破案率100%。
四是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始终坚持“综合治理,打防结合,贩毒必惩,吸毒必戒,有毒必治”的方针,把握毒情形势,强化打击措施,破获毒品案件2起,抓获贩毒嫌疑人2人,缴获制毒物品3.8吨。加大吸毒人员管控力度,目前辖区有在册吸毒人员372人,其中B级关注对象64、C级关注对象308人,均按要求分层级落实管控措施,未出现漏管失控问题。
4.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分局结合经开辖区特点,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着力点,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高位部署、全警推动、多措并举,聚焦普法强基工作任务,科学分析,深入研究,采用“1+2+3+4”工作法夯实公安善治基石,努力为辖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即:坚持“一把手”工程,压实主体责任,实现辖区普法无死角;紧盯“两类单位”,采用“执法+普法”模式,实现辖区普法零距离;聚焦“三个重点”,分类施测清单式推进,实现辖区普法全覆盖;狠抓“四类警情”,有的放矢提升普法精准度,贯穿辖区普法全过程。
一是以“培训课、大讲堂”等形式,定期开展队伍内部法律知识学习,提升普法队伍法律素质,确保各战区普法队伍掌握对应的普法知识、学会普法方式。
二是采取下发任务单的形式,督促各部门深入落实开展普法强基相关工作,截止11月底共下发任务单139份;通过企业微信APP平台每日向全警推送“普法强基每日一学”内容114篇;积极推广下载使用“普法强基”APP,推动全局民辅警积极参与普法强基每日一答题;完成管委会、市普法强基办任务单50余次,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41余次,整合辖区典型电诈案例 90余个并制作成展板粘贴至高发案区域开展宣传防范。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依托“三个听取”专项活动,通过对企业座谈、实地调研、现场办公、指导培训、带头走访拜访企业家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56次,听取了47家企业、单位的发展状况和诉求,现场听取企业反映的问题,助推企业用好惠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是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把本地发生的“民转刑”“刑转命”典型案例作为群众法制教育的重要素材,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普法宣传,敦促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筑牢法律底线思维,力争使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得到较大提升。
5.坚持从严管党治警,确保队伍忠诚稳定。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牢把握“公安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属性,深化党的理论武装,聚焦公安主责主业、意识形态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前沿阵地中心工作,把党的建设与公安主责主业融合起来,确保始终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如今年以来组织开展“警·色”普法宣传健步行活动,就是以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融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主题开展的党建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成效。
二是坚持政治建警,队伍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引导队伍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打牢队伍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决心。充分运用政治轮训、“智慧校园”、 “学习强国”和“云岭先锋”APP等平台开展自学,通过撰写心得体会、理论测试,进一步巩固深化政治砺警作用,队伍“一颗红心、心向中央”的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坚定。
三是坚持从严治警,队伍风清气正。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聚焦“枪车酒赌毒密网色贪”等重点环节,统筹抓好党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习,依托企业微信,定期推送纪法教育学习,不断增强民辅警法纪意识。聚焦易引发职务违法犯罪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坚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置方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全面营造“初始即严、一严到底”的管党治警氛围。
四是坚持监督执纪,严肃正风肃纪。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全面解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禁违规宴请饮酒“六项规定”》等禁令警规,持续释放分局党委坚持铁腕治警,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和坚定决心,持续推动作风革命建设永远在路上向纵深推进。组织全体民辅警深入学习《昆明市公安机关民警辅警下班后必须遵守的“二十不准”行为规范》,用活用好正面典型和反面教材,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处,包含(财务、政工、纪检、法制、文秘、后勤、警保);刑侦大队;治安大队;水海子派出所;阿拉派出所;洛羊派出所;昌宏路派出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纳入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4人。其中:行政编制17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5辆,市公安局赠送车辆1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实有保有车辆23辆,3辆在报废审批过程中,车辆超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16年7月2日昆明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车辆的通知》“为做好昆明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期准备工作,根据昆明市公务用车改革相关规定,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数量不超过现有编制数的50%。经昆明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测算,拟核定你部门执法执勤车辆编制为19辆。云A353P3作为一般公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保留。市局再直接划拨6辆执法执勤车辆编制。经开分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拟可保留车辆 26 辆”,故我分局公务用车实有车辆2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公开01表至公开11表)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178.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43.36万元,占总收入的99.7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30万元,占总收入的0.2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9.13万元,下降0.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3.89万元,下降0.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76万元,增长15.59%,主要原因是2023年铁路护路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17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5.12万元,占总支出的76.46%;项目支出3102.04万元,占总支出的23.5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6.66万元,下降1.9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16.66万元,下降7.50%,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及辅警人员较上一年度有所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增加550.01万元,增长21.5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增昌宏路过渡用房租赁费专项资金项目、金融生态建设专项经费、“长风行动”专项资金等项目;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分局本年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分局本年无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分局本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75.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45.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29.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02.0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 公共安全支出3,031.63万元,金融支出70.4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43.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4%。与上年相比减少264.76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及辅警人员较上一年度有所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76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8,762.3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77.46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0.37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0.79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55.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3.05万元,死亡抚恤18.85万元,伤残抚恤4.5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89.2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7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金融部门其他行政支出70.41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90.9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46万元,决算为12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46万元,决算为120.2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46万元,支出决算为12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46万元,决算为12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车辆老化,本年度维修维护费有所增加;耗油高,有8辆巡逻车24小时不停运转巡逻,耗油量大,油价上涨,导致运行成本增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1.78万元,增长35.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1.78万元,增长35.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老化,本年度维修维护费有所增加;耗油高,有8辆巡逻车24小时不停运转巡逻,耗油量大,油价上涨,导致运行成本增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主要用于我分局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29.38万元,比上年减少811.08万元,下降13.43%,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及辅警人员较上一年度有所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具体开支情况如下:办公费43.77万元,水费6.20万元,电费9.58万元,邮电费24.35万元,差旅费42.26万元,维修(护)费12.92万元,培训费6.76万元,劳务费4,747.37万元,工会经费56.34万元,福利费45.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4.7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资产总额2,691.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1.64万元,固定资产2,533.9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55.5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公开12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6.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17.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36项,账面原值241.7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3.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四、基本支出预算: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预算: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9400502401111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2024102510292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