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细节关乎安全!交警七大队发布倡议
来源:昆明市交警七大队 发布时间:2024-10-22 10:56:47 编辑:张敏

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朋友们: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灵活、经济等优势,成为许多人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我们在享受它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潜在的交通安全风险。其中,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所带来的危害尤为严重。为进一步增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发出如下倡议:

一、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从自身做起,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摒弃随意变更车道、接打电话等交通陋习;横穿马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闯红灯,不饮酒驾驶,不逆行行驶,不乱停放车辆,自觉践行车让人、人守规,坚持做到“礼让斑马线”。

二、争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出行时,要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并系好安全扣。戴头盔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时的最后一道屏障,戴与不戴造成的事故后果差异巨大。希望大家自觉养成佩戴头盔的习惯,提高自身安全防护能力。

三、争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带头践行“戴头盔”行动,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家长朋友们应以身作则,在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接送学生时,主动佩戴好头盔,做好孩子的榜样。人人应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时时注意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及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骑行人员,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四、争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等单位,外卖、快递、运输、企业等重点行业应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劝诫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各类门岗安保人员要积极发挥劝导工作,提醒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员佩戴好安全头盔。

安全连着你我他,道路畅通靠大家。细节关乎安全,人生没有返程!珍爱生命,平安出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

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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