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9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糖果制品,抽检依据: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SB/T 10416-2007《调味料酒》、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687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NY/T 1040-2021《绿色食品 食用盐》、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 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T 1445-2018《绵白糖》、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T 35883-2018《冰糖》、GB/T 317-2018《白砂糖》、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173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氯化钠(以干基计)、钡(以Ba计)、碘(以I计)、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铬(以Cr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二氧化钛、N-二甲基亚硝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丙二醇、纳他霉素、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果糖和葡萄糖、蔗糖、柠檬黄、酸性红、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极性组分、黄曲霉毒素B₁、赭曲霉毒素A、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甲硝唑、双甲脒、氟胺氰菊酯、培氟沙星、诺氟沙星、霉菌计数、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螨、铜绿假单胞菌、商业无菌、草甘膦、吡虫啉、乙酰甲胺磷、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水胺硫磷、啶虫脒、多菌灵、茶多酚、水分、咖啡因、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干燥失重、还原糖分、色值、三聚氰胺、氨基酸态氮、全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总酸(以乙酸计)、氰化物、酒精度、甲醇、甲醛、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偶氮甲酰胺、过氧化苯甲酰、酸性橙Ⅱ、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界限指标-偏硅酸、硝酸盐(以NO₃⁻计)等指标。公告抽检合格样品187批次,合格率100%。
附件: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