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批次不合格食品(刺梨冻糖、茶花味精)抽检、核查处置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现将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案件信息公告如下:
2024年5月9日、2024年7月4日分别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反馈,云南老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牦牛奶水果膏(乳酸菌味)(商标:心意牧场(图形)、规格型号:228克/袋、生产日期:2023-06-03),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检验,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2760-20 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刺梨冻糖(商标:鹏旺和图形、规格型号:200克/袋、生产日期:2023-10-23),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检验,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5月10日、2024年6月28日分别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反馈,昆明金大厨味精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茶花鸡精调味料(商标:茶花牌、规格型号:1公斤/袋、生产日期:2024-02-01),经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茶花味精(规格型号:500克/袋、生产日期:2023-12-11),经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谷氨酸钠项目不符合GB/T 8967 -2007《谷氨酸钠(味精)》要求,谷氨酸钠标准指标≥80,实测值为70.2,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批次不合格食品(刺梨冻糖、茶花味精)抽检、核查处置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2批次不合格食品(刺梨冻糖、茶花味精)风险控制措施信息公示表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