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开展第1批市级验收的通知》要求:通过市级验收的群众投诉一般问题或通过省级验收的重点关注问题,由牵头单位在门户网站上对办理情况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涉及市场监管分局的两件投诉已通过市级验收,现进行公示。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1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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