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第83项任务信息公示表
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发布时间:2025-01-15 18:15:42编辑:张敏

公示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2025年1月6日

反馈问题

任务83: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需持续加强。(需要举一反三)

督察报告指出:监督管理需持续加强,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安装烟尘废气收集处理设备,无组织排放严重。如东川区睿朗环保、海瑞橡胶制品、丰宝工贸、川金诺化工、奥宇环保、寻甸县永生生物科技等企业未按要求建设污染处理设施,未安装集气罩、除尘器、废气在线监测等装置,无组织排放严重;晋宁区二街镇倚阳路矿山矿石运输车辆泼洒,道路扬尘污染被多次投诉;部分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不到位;滇中新区昆明东骏水泥厂矿坑堆放的废土石未采取防尘抑尘措施;经开区中南云樾花园施工场地外堆存大量废土石未采取防尘措施等。

整改目标

工业企业废气管理更加规范,废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大幅下降,施工工地、物料堆场扬尘有效管控,PM2.5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

整改措施

1.适时开展工业企业废气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废气排放企业,督促企业落实环评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实施在线监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加强物料堆场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防”措施。

2.适时开展施工工地专项整治,督促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交通领域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八必须、五不准”,降低施工扬尘污染。

3.加强道路扬尘管控,落实道路保洁制度,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依法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行为,防止“滴、洒、泼、漏”污染道路。

4.加强矿山扬尘管理,落实矿山开采、矿石堆放、生态修复扬尘管控措施。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措施1:适时开展工业企业废气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废气排放企业,督促企业落实环评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实施在线监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加强物料堆场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防”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检查,督促园区各企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切实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运维的管理力度,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辖区8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现场帮扶,督促企业错峰、减排生产,指导企业从源头管控、过程收集、末端治理进行综合整治。

措施2:适时开展施工工地专项整治,督促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交通领域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八必须、五不准”,降低施工扬尘污染。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昆明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包保监管责任量化评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持续加强对全区在建项目扬尘防治专项检查。对全区26个房建项目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况的项目,要求限时整改落实。针对云樾花园等项目未对裸土进行有效覆盖的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目前云樾花园项目已竣工验收备案,已对项目红线范围内裸土进行绿化。

措施3:加强道路扬尘管控,落实道路保洁制度,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依法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行为,防止“滴、洒、泼、漏”污染道路。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渣土运输管理规定整治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道路展开拉网式排查,加强对各主次干道、建筑工地及工程弃土消纳场主要出入道路的检查,重点整治渣土运输过程中“滴、漏、洒”污染路面和违规乱倒、偷倒建筑垃圾、渣土行为,对违反规定进行渣土运输或建设施工的单位或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截止目前共检查车辆500余辆次无处罚。

措施4:加强矿山扬尘管理,落实矿山开采、矿石堆放、生态修复扬尘管控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经开区已于2008年全面关停矿区矿山,并积极开展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于2012年启动昆明市滇池东岸关停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综合治理示范工程,该工程于2019年6月取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竣工验收合格的批复。该项目是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批准实施的关停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总体治理面积为10.53平方千米,总投资1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亿元,经开区自筹地方配套资金16亿元。项目已完成土石方开挖2111.6万m³、土石方回填1028.5万m³。通过恢复治理,种植乔木76.7万株、灌木650万株、植草82.3万㎡;治理滑坡、不稳定高边坡及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数百处,恢复林地约2800亩、城市绿地约3100亩、建设用地约9000亩,建成市政道路约22公里;二是目前,经开区涉及的滇池流域湖盆区(官渡片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全部进场,其中高坡社区点位已完成覆土,正在植树;海子社区2个点位的地上临时建(构)筑物基本搬迁完毕,正在拆除,施工单位已经进场分地块开展覆土工作;清水社区马豆山点位已与铁路部门取得联系,正在开展安全评估事宜。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已于2024年12月18日通过市级验收。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514479431@qq.com)。联系人员及电话:秦誉绮,6887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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