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烟花爆竹没放完?记得这样处理
昆明主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了25天后,于2月12日24时结束。
2月13日,昆明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春节,昆明5个主城区和3个开发(度假)区共批准设置302个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和燃放的时间为1月19日至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共25天。2月12日24时后,全市烟花零售点停止销售,烟花批发企业将302个零售点未销售完的剩余烟花爆竹收回仓库储存。所有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全部统一回收完毕,零售仓调离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预计2月15日前完成。
元宵节过后,剩余烟花爆竹如何处理?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处处长王敏介绍,昆明市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4户,均有自有仓库,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在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期结束后,市应急局要求严格执行剩余烟花爆竹回收或者代储存制度:批发企业必须在正月十五以后第一时间回收或者代储存零售点销售剩余的烟花爆竹,进行统一保管;批发企业对回收或者代储存烟花爆竹实行单独存放,并由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检查。
2月12日24时,在春融街蕙兰园东门附近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摊主杨科宇和销售人员忙着把没有卖完的烟花爆竹分类打包,然后交给批发商统一回收的车辆。杨科宇介绍,元宵节当天24时后,他们已经对烟花爆竹进行分类、打包,交给连夜上门的批发企业进行统一保管。
家中还有未燃放完的烟花爆竹,该怎么处理?
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昆明市只对零售摊位剩余的烟花爆竹进行回收,对于市民手中的烟花爆竹,没有相关的回收规定,需自行处理。家中存放烟花爆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此,王敏介绍,如果市民家里剩余的烟花爆竹有一定存量,可联系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协调批发企业统一保管。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
烟花爆竹中的火药属于易燃易爆物质,在温度较高和磕碰撞击下,很可能引起爆炸。市民家里的普通鞭炮,建议自行销毁:可先用水浸湿,再拨开外皮,把火药做掩埋处理;对大个头、精包装的烟花、礼花,也要先浸湿再拆卸,不要放在阳台上,也不要在鞭炮附近放可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