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开区综合管理部2025年一季度普法宣传产品购买服务计划
为保障经开区综合管理部普法宣传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昆明经开区综合管理部现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印制2025年一季度普法宣传产品服务。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购买印制2025年一季度普法宣传产品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开区综合管理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进一步将经开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区广泛开展“八五”法治宣传工作,并结合关于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相关工作的部署安排,拟采购印制一批“八五”普法、行政复议、民法典系列宣传材料及普法相关的普法宣传产品,用于日常普法宣传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1.依托现有的普法宣传材料,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提升辖区居民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民在推进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参与度和主动性,营造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法治氛围。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7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5年度法律专项经费。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三)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四)提供服务所必须的人员和设备能力。
(五)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七、目标要求
按照经开区普法工作要求,拟印制一批“八五”普法、行政复议、民法典系列相关的普法宣传产品,如因印制质量问题或与承诺的印制要求不符,应进行更改重新制作。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一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综合管理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4日)。
十一、响应方式
符合条件要求的服务方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4日),将加盖公章的标书1正1副,以密封形式递交资料文件,资料文件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料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明市呈贡区洛羊街道春漫大道16号)综合管理部法治办103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871-6816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