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拟审批《华中(云南)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检测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拟审批的《华中(云南)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检测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 华中(云南)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检测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华中(云南)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昆明市螺狮湾国际商贸城小商品加工基地二期产业项目E1幢5楼501 |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 | 报告审批部门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嘉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基本情况:厂房占地面积约1060m2,建筑面积约1060m2,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15万元。建设内容主要是食品安全检测检验实验室,实验室设置ICP室、理化室、有机前处理室、无机前处理室、标准物质室、留样室、无菌室、高温室等,配套设置办公室。建成后每年进行约20000批次食品检测(约60-70次/日)。 劳动定员:20人 工作制度:8h/d,白天工作,全年工作300d。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污染源情况。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装修废气、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噪声以及建筑垃圾。 二、运营期 1、废气:检测检验环节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无机废气(主要为酸性废气)。 2、废水:检测检验环节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及实验器皿的清洗废水,该部分清洗废水主要为第三次以后的清洗废水。另外,运营期间会产生少量职工生活废水。 3、噪声:检测检验环节噪声主要产生于检测设备、风机等运行。 4、固废:检测检验环节会产生部分危险废物,主要为实验室检测检验环节产生的检测废液和废渣、检测器皿及设备的前两次清洗废水、废活性炭、碱液喷淋塔产生的废液以及报废的化学试剂。检测检验期间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各类废包装物。另外,运营期间会产生少量职工生活垃圾。 | ||
项目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污染源处置对策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1)严格管理,文明施工;(2)施工作业过程尽量关闭门窗; 2、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依托大楼已有的卫生间,产生的废水进入大楼下的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淘汰高噪声设备和落后工艺。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2)施工尽量在昼间,使用电钻、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时关闭厂房门窗,并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3)加强管理,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做到文明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4)项目所涉及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教育工人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敲打钢管、模板等施工器具,尽量减少噪声。 (5)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应文明施工,做好区内交通组织,施工场地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设立专人负责。 (6)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及时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4、固体废物 (1)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规定,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如废钢材、废塑料等可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2)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①有机前处理室产生的有机废气:设置3个通风橱,通过三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后经23m排气筒排放(DA001)。②无机前处理室产生的酸性废气:设置3个通风橱,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废气经23m排气筒排放(DA002)。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①生活废水:利用大楼已建设的5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②检测器皿清洗废水:检测器皿清洗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设计处理能力5m3/d。 3、噪声防治对策措施: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及风机安装减振垫。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①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破碎玻璃和废包装物可回收部分卖给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设置垃圾收集桶5个。②检测废液以及检测器皿前两次清洗废水均通过危废收集桶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贮存间2个(液体废料室、固体废料暂存室),总面积约为11.02m2,设置30L危废收集桶10个。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严格执行《常用危险化学品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贮存要求;化学试剂使用人应了解所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对检测化验人员要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相应的实验技能和安全知识后方可参与相关实验操作。制定化学品的应急防范措施;实验期间严禁人员脱岗;加热、低温、压力和有毒危险性实验必须有相关的操作规程,并以国家和行业的相应规定为标准,严格执行;项目区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事故应急处理方案,配制应急洗眼品和沐浴等临时快速处理设置,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文件公示网站 |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jkq.km.gov.cn/) | ||
资料放置地点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纸质文本) | ||
文件公示时间 | 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 | ||
反馈方式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云湾路25号9楼) Email:kmjkqhb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163096 | ||
其他事项 |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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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华中(云南)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检测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