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特种设备专业技术评测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73、74号令等法律法规和文件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计划开展经开区特种设备专业技术评测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关于印发<经开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经开财〔2024〕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特种设备专业技术评测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专业技术评测服务(购买目录代码名称:B0501 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对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评测工作,在巡查过程中形成并保留纸质版、电子版、声像、影像等资料痕迹,实现对巡查特种设备使用状况的全面掌握。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分类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完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基础;出具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及规定的特种设备工作报告,时间为每年1次(可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调整,出具工作报告);配合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知识培训等相关服务。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从安全管理和各类别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技术评测,主要软件资料包含:单位机构及制度是否健全、设备档案是否齐全及在有效期内和人员档案是否在有效期内,以及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工作。协助监管部门及时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特种设备安全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风险。确保区域内在用特种设备安全,创新和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5万元。
(二)资金来源: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2025年04月13日至2025年12月30日,需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技术评测次数完成总量不低于5090台特种设备(其中起重设备不低于986台,场内机动车辆不低于1039台,压力容器不低于648台,锅炉不低于53台,电梯不低于2269台,压力管道不低于95条)、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建立不低于20家和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73号令全覆盖、74号令不低于400家,要求做到规范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技术评测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归档统计;针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专业技术方面的欠缺,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上述系列工作均保留纸质版、电子版、声像、影像的各项工作痕迹,确保区域内在用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创新和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3月7日到3月13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3月14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张悠悠 13888186857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