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2025年至2027年心理咨询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禁毒法》《禁毒条例》《戒毒条例》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全面推进街道辖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文件关于印发<经开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经开财〔2024〕46号)文件精神,阿拉街道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购买2025年至2027年心理咨询服务(目录代码:A0403,目录名称:社会救助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心理评估。通过问卷、访谈、见面等方式,了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及其他重点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
2.心理疏导。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及其他重点人员处理他们的负面情绪,包含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毒品的心理依赖,社区矫正人员对犯罪行为的愧疚、焦虑等情绪,引导他们用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和矫正过程。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1.目的:帮助辖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及其他重点人员重塑健康心理,重新建立积极向上的心理机制,促进其行为改变,引导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及其他重点人员改变不良行为,挖掘该类人员更深层次心理问题。
2.意义: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及其他重点人员通过心理咨询,可以有效改善心理状态,有助于该类人员更好融入社会生活重建家庭关系,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及有效防范社会风险隐患的发生。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65000元(大写:陆万伍仟元)一年,三年共195000元(大写:拾玖万伍仟元)。
(二)资金来源:所需经费从阿拉街道平安法治办年初预算治安防控经费(心理咨询服务)列支。
六、承接标准
依法登记成立、具有心理咨询服务资质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4.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协助做好阿拉街道辖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及其他重点人员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行为干预工作;
(二)服务方需提供心理咨询相应器材一套,每周两名专家老师到场服务一天;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阿拉街道办事处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四)服务方在开展工作时,不得影响阿拉街道办事处正常的工作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阿拉街道按照内控采购程序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0日到3月26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3月26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陈兴龙,18213000109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