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妥善处置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工作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妥善处置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工作方案》及《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妥善处置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关于印发<经开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经开财〔2024〕46号)文件精神,阿拉街道办事处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妥善处置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全面摸清农村集“三资”家底妥善处置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工作服务(目录代码:B0302,目录名称: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居委会、居民小组及其兴办的全资(控股)公司(合作社),摸清3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妥善处置发现的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
2.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全面系统逐一清查核实农村集体“三资”状况(含问题),详细登记形成明细账册,确保账册准确、不遗不漏。包括清查前的准备工作、清查中的具体操作步骤、清查后的数据整理和上报等。
3.协助区级及街道、村“两委”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健全制度和组织体系并确保其有效执行的建议;向集体经济组织及街道、村“两委”有关人员宣讲农村集体“三资”法规制度政策和科学监管常识。
4.对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开展全面清查核实,重点查找账内不精准和遗漏在账外等问题。统筹组织做好清查核实结果公示确认和全面准确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工作,保证录入数据准确及时,后续数据更新和变更,确保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购买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妥善处置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工作服务,增加集体收入,壮大街道经济实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以内(含20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5年预算的“三资管理经费”。
六、承接标准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4.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协助做好阿拉街道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妥善处置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购买主体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购买主体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阿拉街道办事处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1日到3月28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3月28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
电话:0871-67264510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