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示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2025年4月7日
反馈问题 | 任务2:督察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 督察报告指出:督察整改还有差距。有的地区和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缺乏啃“硬骨头”的韧劲,有的存在“过关交账”心态,督察指出问题解决不彻底。 |
整改目标 | 压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责任,严格整改标准,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
整改措施 | 1.在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方案时,逐项明确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压实督察问题整改责任。(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牵头) 2.加强监督检查和统筹调度,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适时提醒、催办、督办、通报、约谈,并将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推进整改落实。(综合管理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牵头) 3.严格验收标准,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对措施未落实、目标未实现、问题未解决的,坚决不予通过,确保整改质量。(综合管理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牵头)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为全面、彻底整改督察报告指出问题,结合经开区实际,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印发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昆经开管综部〔2024〕8号)文件,按照“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套整改措施、一抓到底”的要求,逐项分解任务,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逐条对照整改落实,压实督察问题整改责任。 2.中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管理部中共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工作委员会综合管理部于2024年2月6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2023年度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推进整改落实。 3.中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管理部中共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工作委员会综合管理部于2024年6月20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2024年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的通知》(昆经开党综部笺〔2024〕14号),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督查纳入年度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推进整改落实。 4.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纪检监察工委于2024年6月27日制定印发了《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问题办理未完成事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代通知)》,开展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问题办理未完成事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旨为高质量推进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问题办理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上来,解决问题办理过程中部门协作不够强、长效机制不够完善等实际问题。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已通过。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jkqhbjc@163.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傅钰涵,0871-68877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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