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示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2025年4月3日
反馈问题 | 任务79:部分地区噪声管控不够有力。 督察报告指出:部分地区噪声管控不够有力。进驻期间,督察组共受理群众关于噪声问题的投诉件多达237件,占投诉件总数的44.1%;经开区2023年以来各类噪声投诉举报319件,占环境投诉总数的50.7%,其中,多达276件为夜间建筑施工噪音扰民问题。 |
整改目标 | 加强全市噪声污染防治管控工作。 |
整改措施 | 1.严格夜间施工作业审核,严格审查企业施工工艺,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施工的特殊工艺外,不出具确需夜间施工情况证明,倒逼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2.对于确需夜间施工的特殊工艺,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夜间施工情况证明后,严格落实备案制度;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并公告周边居民。加强夜间施工巡查检查,严肃查处非特殊工艺或未按要求夜间施工备案等违法行为。 3.规范渣土车辆作业,开展渣土运输行业协会和车主普法培训,督促车主文明作业,非必要禁止鸣笛,告知车主在未经夜间备案的工地作业属于违法行为,对于限行路段要积极到市交警支队办理通行证,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4.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房屋建设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要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5.对工业企业开展排查、巡查和普法宣传活动,发现工业噪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6.加强对酒吧和KTV等娱乐场所的检查,督促经营单位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引导公共场所文明活动,防止噪声扰民,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7.严厉查处拆除或者损坏机动车消声器、改装排气管,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机动车违禁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严查机动车“炸街飙车”整治行动。 8.加强道路交通噪声防治,及时修复破损路面,严查超载运输车辆,督促高速公路施工单位落实噪声防治责任,督促铁路、轨道、机场等企业落实噪声防治要求。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措施1:严格夜间施工作业审核,严格审查企业施工工艺,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施工的特殊工艺外,不出具确需夜间施工情况证明,倒逼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全区项目申请确需夜间施工情况证明的申请,严格审查施工工艺,除法律规定的特殊工艺,连续浇筑粱等情况不出具确需夜间施工情况证明。对出具证明的紫兰苑、农垦物流配套设施项目严格审核施工工艺,要求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措施2:对于确需夜间施工的特殊工艺,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夜间施工情况证明后,严格落实备案制度;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并公告周边居民。加强夜间施工巡查检查,严肃查处非特殊工艺或未按要求夜间施工备案等违法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2024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物防治法》和《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确需要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项目落实备案制度,截至目前出具夜间施工备案证明20次,夜间巡查检查6次,并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对夜间施工作业时间进行公示及告知周边居民。 措施3:规范渣土车辆作业,开展渣土运输行业协会和车主普法培训,督促车主文明作业,非必要禁止鸣笛,告知车主在未经夜间备案的工地作业属于违法行为,对于限行路段要积极到市交警支队办理通行证,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完成辖区内32家渣土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行车承诺书》签订工作,明确企业在安全生产和文明行车方面的责任义务,切实担起渣土运输管理责任,有效减少辖区内各类安全隐患,全力预防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二是联合交警七大队每月对渣土运输企业建立考核评分,激励渣土运输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噪声扰民、不文明行车、不按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通过月考核,有效减少了辖区内渣土运输车辆各类违法行为。 措施4: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房屋建设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要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在日常建设工程监督巡查过程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检查,加强宣传工作,督促企业编制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减少噪声污染。对全区云龙制药、国际供应链、鸿运物流等项目巡查过程中未发现未采取噪音控制措施,未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的情况。 措施5:对工业企业开展排查、巡查和普法宣传活动,发现工业噪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2024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检查工业企业约116家,夜间巡查检查工业园区2次,于2024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邀请相关部门、企业、街道社区、周边居民共计200余人参加,共发放《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垃圾分类》等各类宣传册4000余份,环保袋500个,抽纸500盒,种子卡500件,有效提高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措施6:加强对酒吧和KTV等娱乐场所的检查,督促经营单位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引导公共场所文明活动,防止噪声扰民,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公安分局每天重点时段增加巡逻频次,尤其在夜间、午休等敏感时段加强巡查频次,且联合多部门对商业街、KTV重点场所定期巡查,对及时发现的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制止。加强重点单位隐患排查工作,查处整治场所违法经营行为,同步宣传风险隐患和普法教育。 措施7:严厉查处拆除或者损坏机动车消声器、改装排气管,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机动车违禁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严查机动车“炸街飙车”整治行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强化组织部署,确保工作质效。一是坚持精细部署。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对一段时间来发生的“飙车炸街”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题研判,分析“飙车炸街”违法规律和特点,突出问题导向,落细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密切协作配合,织密路面安全防控网络,提高路面见警率,切实提升对“飙车炸街”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坚持精准研判。充分发挥大队指挥室“眼睛”的作用,强化视频巡查和指挥调度,及时发现“飙车炸街”违法行为,锁定目标后指派路面警力随时收“网”,实现精准打击,有效弥补路面巡查的片面性。三是坚持快查快处。进一步细化路面勤务安排,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以交通乱点、违法高发点位、重要商圈周边道路等重点路段及路口为重点,集中部署警力,重点强化对“飙车炸街”现行违法行为的快查快处,有效提升打击治理成效。 2.强化源头监管,消除风险隐患。一是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定期梳理新增“飙车炸街”案例,对人员、车辆、时段、地点等要素开展深层次线索研判,并鼓励群众通过微信、电话等渠道举报违法行为,确保查缉布控精准高效。二是严查非法改装。加强与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规划建设局、呈贡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官渡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联动,对查处的飙车改装违法行为深挖细排,对涉嫌非法改装的维修店、改装店进行约谈提醒,强调依法规范经营要求,落实明确法律责任,并通过查扣一批非法拼改装车辆,查处一批非法改装窝点,切实从源头遏制擅自改装行为。 3.强化路面管控,多维发力整治。一是明确打击重点。通过路面巡逻、视频巡查等方式梳理群众举报线索,在“飙车炸街”集中高发路段、时段强化警力部署,依法严格查处机动车非法改装上路行驶、“炸街飙车”扰民、追逐竞驶等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二是狠抓路面查控。对路面发现“飙车炸街”行为或非法改装的可疑车辆,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处罚标准,对无牌、假牌、套牌、无保险、非法改装的车辆依法一律处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员一律进行酒精测试,对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三是严格规范查缉。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查处酒醉驾安全防护“八个一律”要求规范设置查缉卡点,周密部署执勤警力拦截查控,切实提高辖区夜间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有力警示震慑各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4.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氛围。一是加强平台宣传。积极收集“飙车炸街”典型案例,上报交警支队宣传处利用抖音、微信平台,广泛宣传“飙车炸街”的危害性,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追逐竞驶、“炸街”行驶、非法改装、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强警示提醒。组织警力对汽配市场、汽修厂、摩托车修理店等开展车辆改装相关法律规定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针对性宣传,广泛宣传非法改装车辆的社会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三是加强现场教育。对现场查处人员开展面对面安全教育,使其充分认识“改装、飙车、炸街”的危险性、危害性,也让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实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警示一群”的效果。 阶段工作中,大队共查获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违法行为238起,飙车、炸街违法行为67起,形成强有力整治氛围,小型车辆、摩托车非法改装、炸街飙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得到辖区群众一致认可。 措施8:加强道路交通噪声防治,及时修复破损路面,严查超载运输车辆,督促高速公路施工单位落实噪声防治责任,督促铁路、轨道、机场等企业落实噪声防治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区坚持“加强巡查、及时处置;注重实效、全面提升”的原则,持续开展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管养维护工作,着力解决市政道路设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处理,2024年完成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维护工程共计修复沥青路面7400㎡、人行道210㎡、水泥路面770㎡。全区农村公路修复破损路面约8500平方米(含彩龙街、小普路、博望路、安石公路等),安装30套哨兵系统(限速提示、测速功能)、禁止鸣笛指示牌12块、限速提示牌60套、拆除减速带改振荡线40处,有效减少噪音,累计投入资金约350万元。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已通过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云湾路25号)。联系人员及电话:龙波云,68877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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