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示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2025年4月2日
反馈问题 | 任务78:行政区域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滞后。 督察报告指出:噪声污染防治有差距。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要求,省会城市生态环境部门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行政区域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并与国家和省级联网,昆明市计划建设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20个。但至督察进驻,昆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资金未落实,建设工作滞后,如期完成年度任务有较大差距。 |
整改目标 | 完成行政区域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并与国家和省级联网。 |
整改措施 | 协调辖区内需开展建设的噪声自动站点的用地、用电等相关工作,配合承建单位做好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保障经开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及联网工作按期完成。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已完成整改。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昆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相关工作的函》(便函〔2024〕122号)要求,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配合承建单位通过多个点位数据实测选点后,完成站点选址工作;协调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分局及辖区选址站点小区物业做好噪声自动站点建设的用地、用电等相关工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于1月31日前配合承建单位,分别在果林溪谷1期27栋旁、金山小区21栋和17栋间花坛内、锦绣园5组团14栋旁完成了辖区3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使经开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及联网工作按期完成。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通过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jkhbjc@163.com (邮箱)。联系人员及电话:尹勤英,0871-68877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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