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购买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第三方辅助服务项目的计划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文件要求,“对特定领域的抽查,还可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参与”“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为确保2025年度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专业性、规范性,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 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双随机、一公开”第三方辅助服务项目(项目概算20万元),购买目录代码:B0501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双随机、一公开”第三方辅助服务项目(项目概算20万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检查工作要求,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审计服务,并提供监督检查辅助性服务、审计后续服务和审计报告等,服务市场主体数量不低于上级派发指标任务数。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0 万元;
(二)资金来源:“双随机、一公开”抽检检查经费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通过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辅助服务,确保抽查检查工作的专业性,提高2025年度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性水平。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 万元以下(不含)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4月9日至4月15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屠加梅,18288625823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4月8日